其实,在党的领袖人物中,重视家庭作用,提倡处理好家庭关系的不只是邓小平一人。毛泽东就说过:我们还要提倡父慈子孝。提出建立模范家庭,这是共产党的一大进步。我们主张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双方互相靠拢,和和气气过光景。
周恩来曾专门谈到“孝道”问题,他说:对“孝道”要做分析,在旧社会,封建家庭束缚我们,我们要反抗;在新社会,家庭不再束缚我们了,老一代曾经哺育我们成长,我们就应该赡养他们。革命成功了,现在就应有新的观念,对家庭要有所肯定。国家给了我们工资,我们能够对曾经养育过我们的老人,在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去养活他们吗?当然不能。应该由个人负担,不应该也不可能把这些都交给国家去管。我们个人拿了工资要负担应该负担的事情。比如妻子在家从事家务劳动,你得的工资就应该有她的一份,因为没有她的劳动,你就难以生活。家庭里养儿育女的事情,也要共同负担。
对于如何解决革命事业与家庭困难的矛盾,刘少奇还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脱离生产的党员,在供给制条件下生活,对于家庭的困难常是难于解决的。有些党员,因家庭父母妻子的生活确实无法维持,而要求回家生产。对于这种请求,党是应该给以同情和考虑的。在没有别的办法解决时,应该允许他们的请求。在通常情况下,要求我们的党员没有必要地牺牲自己的家庭,也是不妥当的。
朱德在上世纪50年代对于马克思主义者应如何对待家庭,也曾说过这样一段箴言性的话:我们的国家有六亿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家庭,每个人在家庭中都负有一种不可推辞的光荣的养老养小的责任。可是有些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把养老养小的光荣任务,看成是一个额外负担,把这些责任推给公家和集体,这是完全错误的。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并不是要取消家庭,而是要使家庭更幸福更美满。养亲教子的古训,不仅现在适用,就是将来也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