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称,2006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共清查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9月26日 新华社)
民间将一些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总结为“上午来,下午走,中午一餐酒”、“上午跟着车轮转、中午跟着酒杯转、晚上随着裙子转”,实在是很形象,一些“卖匾式”评比表彰项目,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对此进行清理,确实很有必要。
评比达标表彰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满足个别人自我吹嘘,也不是方便一些人借机“捞钱”,而是为了服务百姓,一个好的评比达标项目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民生的改善,这应当也是判断一个评比项目该不该保留的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清理不能只是着眼于该项目在程序上是否已得到批准,更要看其内容是否名副其实。保留下的4218个项目,也应该继续接受监督,不能将“保留”当成永久的护身符。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为何会泛滥?从内因来看,一是利益驱使,权力强制。二是为了自我美化、逃避监督。一些部门借设立评比项目之名,搞吃喝玩乐、收礼捞钱之实,已是公开的秘密。有一些下级单位迫于行政压力,不得不参加,有苦难言;相反,也有一些单位对参加任何评比活动都很热衷,这些单位工作不能让百姓满意,买个“匾额”美化自己,以堵住百姓的议论。
从外因来看,则是因为群众参与度低,监督乏力。我们的评价体系长期以来存在一个问题:评价往往只是由上级部门作出。不仅地方政府部门如此,一些企业也是如此,企业也有归口管理的部门。这样的评价模式过于单一和封闭,这就导致权力可以寻租。评比表彰泛滥,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权力寻租,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也让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变得举步维艰。
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不能将百姓排除在外,不能让百姓当看客。工作评价体系应该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一元走向多元,既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于社会,那么,就应该与百姓打成一片。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一些评比达标工作本身应该有普通百姓参与,二是要用制度的力量激发百姓监督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热情,比如评比透明化,比如规定某些评比项目的评定要有百姓参与。
总而言之,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内容是丰富的,不能仅仅理解为清理未经批准的项目,而应该着重于在制度上完善评价体系。2007年,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倒塌,而承建该大桥的公司却屡获大奖,堪称获奖专业户;三鹿奶粉在出事之前,也是刚刚斩获过大奖的,笔者希望,这样的怪事,在今后能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