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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县办富教育为何反感到“不安”

发布时间:2011-10-01 06:35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宁陕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却在今秋做出惊人之举——率先在全国贫困地区实现学前到高中15年免费教育,为此每年要投入近40%的地方财政收入,还曾经卖掉政府办公楼建学校。不过,虽然舆论和社会公众对宁陕县此举好评如潮,但宁陕的官员却感到“格外不安”起来,担心其他地方的政府官员会因此不满,“会不会让他们尴尬,进而对我们宁陕产生看法?”出于这样的担心,宁陕县的党政一把手都小心翼翼的避免接受采访,其他官员也反复强调宁陕经验的不可复制性:“我们人口基数小,2011年全县学生才9146人,这是其他地区比不了的。如果我们也有好几万学生,按照我们的财力,也搞不了免费教育。”(9月27日《济南时报》)

 明明做了好事,却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宁陕县的这种心态耐人寻味。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政府的义务,做到了是应该的,做不到则要受惩罚。义务教育法还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向学生提供免费或价格低廉的教育。宁陕县把义务教育向前后延伸为15年免费教育,正是符合这一精神的,何错之有?他们应该感到自豪和骄傲,而不应该感到不安才对。

 此外,从政府作用的角度来看,政府的基本功能之一,应当是确保社会公平。而提供免费教育,正是确保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免费教育可以使穷人家的孩子享受到和富人的孩子大致相当的教育,避免他们的人生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宁陕县宁肯卖掉办公楼也向孩子们提供免费教育,这是他们的光荣,那些做不到这一点地方,应该感到惭愧,又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对他们“产生看法”呢?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尽管宁陕县的行为合理、合法、符合社会大众的利益,但却不符合一些官员的利益。因为宁陕县之外的许多地方,不仅没有千方百计地向孩子们提供免费教育,反而把本应该用来保证免费教育的资金,用来追求短期政绩,甚至落入私囊,宁陕县的行为,凸显了他们不合理、不合法,所以即便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却已经“产生看法”了。

 宁陕县的做法,已经获得了舆论和社会公众的肯定,现在要消除他们的不安,需要省,甚至中央的相关部门对宁陕县的做法进行肯定。从长远来看,如何建立一套机制,使那些做了正确事情的官员不必感到不安,而是感到扬眉吐气,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去研究、去探索的。

(作者:郭松民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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