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带的电棒连击环卫工人三下,这等近乎疯狂的行径,按说一定是某种愤怒情绪下失去理智的产物。然而,从新闻报道还原的事件本身来看,我们实在想象不出,车主的怒火和狂躁到底缘何而来?要知道,整个纠纷的起源,不过是“协商挪一下车”。
几乎同样的事件,还发生在几天之前。9月21日晚,本市香江花城小区的一名业主,回小区时仅因值班保安多问了一句,不仅砸坏了保安岗亭,而且连扇保安数个耳光。以至于现场目击者怀疑,这位业主是否喝醉了酒。
电棒打人,扇人耳光,连续出现的两场“燃点极低”的暴力事件,让我们感受到了一股弥漫在当下的“社会戾气”。这种戾气可以轻易击穿人与人之间本应有的温情,模糊掉人在文明进程中进化前后的某些标志性区别。
就两次打人事件而言,打人者一个叫嚣着“我是某某部门的”,一个是至少开得起“黑色轿车”的主儿。他们肆无忌惮地殴打保安和环卫工人,很难逃脱“恃强凌弱”的嫌疑。他们颐指气使、率性出手的举动,暴露的是对所谓“社会底层弱势群体”普通劳动者的轻慢、鄙夷和满不在乎。他们把自己坚信的“丛林法则”,血淋淋地从社会文明体系中剥离、呈现出来。
在我们这个法治社会,任何社会冲突、人际纠纷,都可以依循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运行规则去解决,而且大多数人都清楚这一点。但是,为什么这两个打人者都那么的有恃无恐?那是因为他们心里多少相信,这个社会中会有一些规则以外的力量保自己无虞。他们的社会戾气,源于他们对“社会不公”的基本判断,他们确信自己必然是“不公”之中的获益人和胜利者。他们的心态,未尝不是社会现实的倒影。
社会戾气极易破坏社会和谐,平息这种戾气,当从更坚实的社会公平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