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火车退票费降低只是一个小进步

发布时间:2011-09-24 07:02  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铁道部发布消息称,从9月25日起,旅客火车票退票费标准调整。根据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这是铁道部首次对退票费进行下调。

 现行的退票费标准始于1997年12月,迄今已经14年。围绕20%的退票费标准,公众多有质疑。比如,法律依据是什么?铁道部硬性规定20%的退票费,不仅违背民事合同的平等原则,更被直指为违背合同法的“霸王条款”。这次铁道部主动下调退票费标准,的确属惠民之举。

 尽管依然存在无法对5%的退票费标准进行明确说明,存在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冲突问题,没有对无条件免费退票,以及乘客可根据自己出行方便,对火车票的日期免费进行更改作出规定,但应该说,在电信、银行、保险等诸多垄断领域“霸王条款”依旧的情况下,退票费标准下调,无疑是一个进步。不过,新的标准本身依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事实上,中国民众对诸如退票费之类的“霸王条款”耳熟能详。根据媒体调查,97.46%被调查者表示遭遇过霸王现象,另外有74.09%的被调查者认为霸王现象在短时间内不能消除。霸王条款经常出现在电信行业、商场超市、银行等领域,这也是消费者与之打交道最多的单位,其他诸如餐馆酒店、水电、保险、汽车等领域也都有涉及,而这些大多在垄断领域,或信息不对称,或消费者维权成本很高。

 “霸王条款”不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由于“霸王条款”导致的消费环境恶化,更成为抑制消费的重要因素。遭遇霸王条款后,由于消费者天生的弱势地位,以及一些垄断行业不对侵权行为给予回应,使得中国消费领域的维权格外艰难。特别是,《反垄断法》对于电力、电信、航空等领域的垄断行为给予了“豁免”,助长了这些垄断行业的霸气。

 大量“霸王条款”的存在,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增加了制度运行的成本,从而抑制了民众的消费行为。如果不能从法律和制度层面,逐步减少直至彻底清除“霸王条款”,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民众的合法权益,更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中国应该以火车票退票费标准的降低为契机,通过法律力量,推动“霸王条款”等商业恶俗的彻底解决,以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马光远)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