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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免于被送“反面锦旗”的尴尬

发布时间:2011-09-23 10:20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位中年男子,手举一面巨大的锦旗,出现在成都公安局大门口,锦旗右上写:赠成都公安局,中间是“不作为”三个大字,左下落款为:市民侯建民。  (9月22日 《新快报》)

  

 这一幕,想必公众已经不会感到陌生了。最近一段时间,公民通过给政府部门赠送“反面锦旗”,以示不满和抗议的做法,已经多次见诸媒体。而每一次类似事件的出现,都会让当事政府部门陷入无比尴尬和难堪的境地。

 客观地说,对于市民这种赠送“反面锦旗”的“踢馆”行为,换了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都会面临骑虎难下的两难境地。像成都市公安局这样,拒绝接受吧,就会被公众指为心虚,不敢接受市民的“挑战”;如果像此前沈阳工商所一样,稀里糊涂地接下来,又会被网友指为脸皮厚,对市民的讽刺满不在乎。反正遇到这种事,无论如何政府部门都会变成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以笔者的看法,政府部门要化解被送“反面锦旗”所带来的尴尬和难堪,首先需要理性地看待市民们的行为,把其看成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和警醒。既然市民拿出了“反面锦旗”,那就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有意见,政府部门正好可以借此反思自己工作上的不足和缺陷,并进而改之。从这个角度来说,只要今后能够改正工作,取得了市民的满意,现在就是把这面锦旗接下来,又有何妨?挂到墙上,权当一个鞭策好了。

 当然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市民赠送这种“反面锦旗”而只赠送正面锦旗。这里的“不让”,不是像成都市公安局这样,派人阻止当事人,不让过路市民拍照,而是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努力作为,通过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群众满意了,难道还会不通人情,送这种旨在讽刺和不满的“反面锦旗”吗?

  苑广阔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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