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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人的“地沟油”如何流出餐桌?

发布时间:2011-09-19 06:35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料图

    针对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收购“地沟”炼制、销售食用油问题,近日,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历时4个月,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这也是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侦破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并通过粮油公司销售给群众的案件。(中广网 9月12日)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公安机关展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之际,成功侦破这起大案要案,令人欣慰,值得祝贺。但欣喜之余,人们不禁要问,在一片“严打”声中,“地沟油”如何能一路“闯关”,流向了餐桌?

    一是源头没卡死。据调查:“在不少城市,餐厨垃圾没有专门的部门回收”。在笔者参与制定的本市“地沟油”管理规范性文件中,回收职责被赋予了城管建设部门。说实话,对大型餐饮单位,集中回收尚可实现。但对为数众多的小饭店、小餐厅和小食堂,集中回收费用高,难度大,实施较为困难,难免存在回收乏力甚至是缺失的问题,这是造成“地沟油”流向社会的主要原因。

    二是执法不到位。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食品采料、生产、流通和使用,分属质监、工商、食品与药品监督及卫生等部门分段监管。仅以本案为例,“地沟油”不但流入河南、山东、河北的粮油批发市场,甚至有制药企业在使用“地沟油”做药物培养基,还有部分非食用油企业已注册食用油品牌,用“地沟油”进行勾兑生产食用油。另据非法销售者称,她在市场经营粮油生意两三年,未见相关部门上门抽检。由此可见,在对“地沟油”“地下产业链”的查处上,相关部门缺乏积极作为甚至是不作为。反过来说,如果有一个部门能及时发现、彻底查处,“地沟油”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变身上桌”。这恐怕也是公安机关采取全环节办案的原因。所以,监管不尽责不到位,是“地沟油”源源流淌的关键原因。

    三是末端销路不通。“地沟油”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可以用作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产品的原料。但有关企业为什么要涉险用于生产食用油?一是分离容易、加工简单、成本低、利润高,高额暴利吸引了不法分子和企业参与其中。二是生产出的生物柴油,没人收购使用,产品没销路,市场销售不畅。这恐怕是“地沟油”不能科学合理利用的重要原因。

    四是监测有脱节。本案中生产“地沟油”的“黑工厂”,打着生物能源高新技术企业的旗号,干着非法炼油的勾当。但据调查,目前,对“地沟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没有明确的监管单位;对“地沟油”及其危害也没有统一的检测标准;对跨省作案,跨行业违法加工销售案件的查处,缺乏统一的指挥协调机制。这些都给监督执法、办案定罪带来困难。这些监测管理上的盲区和滞后,是纵容“地沟油”肆虐不可忽视的原因。

    如此看来,要从根本上管住“地沟油”,实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不是一朝一夕、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科学规范、统筹兼顾的工程,必须进行整体设计、立体实施。

    一是切断地下网络。突出源头治理,避免“地沟油”外流。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坚决取缔“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黑工厂”,切断非法回收、加工、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链条和网络。

    二是严打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严格落实食用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自觉抵制使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教育引导消费者掌握辨别“地沟食用油”的常识,打消贪图便宜的心理,不购买不使用“地沟食用油”。

    四是启动问责程序。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广泛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执法行动,实现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不作为的部门及单位,实施最严厉问责。

    五是探索无害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探索“地沟油”科学利用的方法和途径,开辟生物化工产品销售市场,让“地沟油”华丽转身,造福社会。

(作者:王 评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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