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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救人者清白更要靠道德和法制

发布时间:2011-09-06 09:0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见老人倒地,下车救人,这本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的。可如今“彭宇案”的阴影尚未退去,殷红彬便又遭遇被误解。8月30日,《扬子晚报》报道,殷红彬“救人”反被指“撞人”,幸好车内有监控录像,还了他清白。如今被救老太不仅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还让儿子专程向助人为乐的司机和乘务员送来锦旗致谢;而如皋市有关方面也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

 但是,试想车内如果没有监控录像,那么殷红彬的境遇恐怕截然相反。南京的“彭宇案”和许多地方发生的类似案件等前车之鉴,便让不少人“很受伤”。殷红彬“救人”被指“撞人”的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留言,指责老太及其家人,甚至将此事与南京的“彭宇案”联系在一起。有网友说:“良知当然应该有,但现实社会情况告诉我们,帮助别人的前提是保护自己。”甚至有网友说:“幸亏有录像澄清真相。看来开车的人遇见什么事情也别停车了,不然就讹上了,说也说不清。”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不仅要靠许许多多像殷红彬那样普通人的道德勇气和道德践行,更需要全社会的激励和呵护。一是被救者的道德觉醒。被救者切不要丧失了良知,为了一己私利而故意伤害那些救人者,以致败坏了社会风气。老太及其家人闻过即改,及时向殷红彬致歉,是值得欢迎的。二是新闻媒体的责任担当。要大力宣传凡人善举,针砭歪风邪气,倡导文明新风。央视《晚间新闻》及时报道并发表微评,起了很好的导向作用。三是普通公民的努力和付出。每个人都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为重新确立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价值坐标而不懈努力。当然,政府有关部门更要从法制层面给见义勇为者以保护,让他们在做了好事后不再被误解,甚至被讹、被告。

  图/焦海洋

(作者:赵怀德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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