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由中华口腔医学会组织起草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牙膏功效评价》。该标准适用于声称具有某种功效,并且理化性能、卫生安全性指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牙膏产品。(2011年月14日《中国质量报》)
这里的“某种”指什么?更多指的是某些药物牙膏标榜着的一些治疗功效。在广告中,它们有的说自己能够“对虚火牙疼、牙龈出血、口腔溃疡有迅速改善和预防”,有的认为自己可以“强力舒缓疼痛”,还有的则宣称自己可以“除菌消炎、清热去火”。尽管企业强调药物牙膏不是药,但依然回避不了一种追问:如果不是往牙膏里添加各种药物成分,它凭什么能够具备这些功效?
从治疗的角度来看,在所有的给药途径中,并没有通过刷牙来吸收药物成分的方法。这种给药方式,根本发挥不了药理效应,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剂”罢了。相信没有任何一位大夫会赞成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用药。中草药牙膏的原理是什么呢?这是个谜。
而且,在普通牙膏中加入某些抗菌止痛的药物,可能带来的另一种风险是,长期使用可能使口腔中的正常菌群失调,甚至会因为耐药而产生抗药性。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使用某种药物牙膏,一开始效果显著,但越到了后面就越不管用?至于牙膏“防过敏”同样是如此,抗过敏牙膏的长期使用,会产生哪些副作用及不利因素,生产者有告诉你吗?
所以,现在出台《牙膏功效评价》固然重要,但作为药物生产企业,还必须告诉消费者,牙膏的药物功效从何而来?分别添加使用了哪些药物成分?作为政府专业机构,不但要去评价其是否具备这样的功效,揭破那些夸大和失实的广告宣传,还应该主动警示公众药物牙膏的使用风险与禁忌人群。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