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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化解善意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1-09-05 07:30  来源:房清江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南通一名司机扶起受伤老人被诬肇事者,因车内有监控录像方证明其清白。老人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官方拟为这名司机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8月30日《扬子晚报》)

 无法想像若没有监控录像,或者扶起受伤老人的场景不在监控的视角范围之内,这位见义勇为的司机,该如何自证清白。可见司机被诬得以平冤具有相当的偶然性。尽管事后受伤老人一而再地表示歉意,甚至送锦旗致谢,并不足以抚慰那一个颗富有善意而受伤的心,而事件的昭雪并不能掩盖见义勇为被诬的事实。

 这个带有或然性的案例,再一次为公众树立了“善意有风险”的标本。事实上,自2006年南京彭宇案以来,相类似救人遭诬的案件再三发生,见义勇为的风险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在社会道义与规避风险之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后者,而对见死不救、见伤不帮者,越来越多的人报以理解与支持。

 我们实在是无法苛求每一人都扛个摄像机,“技术式”地去帮助别人,更无法从道德层面的褒奖去鼓励他人去冒“助人之险”。可是,我们又无法容忍这个社会的集体理智,把一颗颗火热的善意之心深深埋藏到心底,带来全社会的冷漠与道德底线的下滑。彰扬见义勇为、充满善意的社会环境,不止只是对见义勇为的善举给予褒奖,更在于创造条件帮助规避被诬的风险,为更多的人找到释放善意的空间。

 或然性的监控无法化解善意的风险,起到的只是证据的作用。规避助人被诬的风险,实质是如何从制度的层面,厘清助人过程中可能发生权益契合的界限,尤其是当受助者受到伤害之时,受损的权益必然希冀找到责任的出口,对此我们无法奢望道德的自律,能够抑制人性恶的冲动。

 因而,规避助人被诬的风险,一方面需要从保障的层面上,强化对受助者的救助义务,尽可能在公共救助的框架内来实施救助,同时对助人过程无法确定尚不能澄清的,采取第三方垫付救治的方式,给处理留有缓冲余地;另一方面,要强化助人被恶意诬告的司法惩治成本,让恶意诬告者面临高昂的代价,而不仅仅只是道德谴责的软约束,毕竟惩恶才能扬善。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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