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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税”值不值得收

发布时间:2011-09-02 06:56  来源:大众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秋要到了,几千年的习惯,过节总得吃个月饼。可这些年来,月饼也越来越吃不安。且不说现在的月饼,陈馅堵得心慌;就说媒体报道的,税务部门明确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得缴个税。“馒头税”、“加名税”、“月饼税”,再搞下去,是不是真如网友所笑侃的,也得来个“呼吸税”?(8月27日《东方早报》)

 据了解,“月饼税”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大多数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征税”。在此,禁不住对税务部门肃然起敬——继“加名税”之后,“月饼税”堂而皇之地走入公众视野,可以说,每次政策的变动、社会热点的出现,背后都未缺少税务部门的身影,何其敬业!

 税务部门按规定收税,纳税人按章缴税,这是法治社会里“和谐”的体现。但是,收税真的有必要收到如此讨人嫌的地步吗?且不说在中秋这个象征着美好、团圆的节日里,“月饼税”的出现大煞风景、破坏节日的美好外,普通工薪阶层能收到多少月饼,又能贡献多少税?与那一点“蝇头小税”比起来,税收部门对于公众的情感伤害,显得巨大无比。

 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合法、合理地收税,理应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但是,在国民支持税收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也应该对自身工作有一个科学的认识——个人所得税到底能为国库贡献多少力量?而个税中的这些“吃力不讨好”的另类税种,又能为国家税收贡献多少?与其在这里伤大家的感情,税收部门还真不如多去查查节日之后某些二手礼品回收店,多从那些“礼尚往来”的礼品中创造些税收。

 当然,情感的归情感,法律的还是要归于法律。如果“月饼税”的征收符合法律规定,大家也只能服从。只是,这种偷偷地收取,掺杂了些许不明不白意味的“月饼税”,实在令人找不到配合的理由。如果“月饼税”真是法律要求,税务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充分地履行告知义务,甚至征求公众的意见?

 税收是国家大计,现代公民有一万个服从税收相关法律的理由。同样的,税务部门也有一万个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税收的征收过程的理由。否则,见缝插针、为税收而进行的税收,既无道理又伤感情,实在值得思量一番。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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