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起案件
在锄奸部近三年,我经办过一些案件,印象较深的如:
庞炳勋部两个青年投奔八路军案——
1941年,太行四分区即今山西壶关、平顺、潞城地区,锄奸科科长佘积德派人押送来两名待审查的特嫌。这两个青年从庞炳勋部跑过来,“要求参加八路军抗日”。他们自述入伍前都是高中学生,二十多岁。庞炳勋是出名的国民党反共人物,他积极反共,消极抗日,经常搞摩擦,与我军和根据地形成军事、政治的全面对峙,关系紧张。这两个青年冒险越过封锁线,投奔八路军根据地,言谈十分进步,因而显得很可疑。经过多次谈话、审查和最后拘押审问,始终得不到真实的材料来证明他们是真追求进步、诚心抗日,还是被派遣打进我军搞破坏的。后一种情况曾经不断地发生过。经过研究,认为从庞炳勋部突然冒险跑来投奔革命,这种可能性极小,伪装进步打进来,潜伏下来伺机搞破坏的嫌疑极大。但是,一下又弄不清楚。正碰上1942年5月反扫荡,锄奸部事先报经师锄奸委员会批准,随预审科行动,在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突然叫喊,向日寇暴露我军目标而依军法处理了。
李世奎被俘案——
李世奎,老红军,二分区锄奸科长,在山西寿阳、昔阳、平定一带活动,在战斗中不幸被敌人俘虏,关押于阳泉煤矿当劳工,后与分区被俘的战士三人一起脱逃回来。我们配合组织部进行审查,没有发现可疑问题。本人申明被俘后始终没有暴露身份,所以没有被敌人察觉。李世奎的形象确像一个老粗。以后,部里决定对他“释疑”了,不怀疑了。按照本人的交代作了结论。正好碰上1942年5月反扫荡,李世奎随我和杨天保这个小组突围,我们派他当尖兵,表现勇敢坚定。全国解放后,李世奎任武汉军区保卫部长、后勤部政委等职。“文化大革命”中,有人来向我调查,我证明李世奎被俘跑回没有问题。
宣传队三个女青年被俘案——
这三个女青年是师政治部宣传队的队员,在1942年反扫荡中被俘,第二年被放回。经审查,在被俘期间,日寇强迫她们在根据地周围进行了反共活动,替汉奸组织新民会表演文艺节目,宣传“皇道乐土”等。后来日寇释放了她们,布置回根据地后进行破坏活动的任务。在审查中,她们坦白交代了在敌区的活动和被放回的情况,态度老实。实际上,日寇把她们的活动也登了报、上了广播,她们不能也不敢隐瞒。经研究并报锄奸部领导批准,给分配了工作,在工作中继续考察。一位留在宣传队;一位分配到太岳区;一位送回延安。我们这样处理是正确的。不料,在1943年至1944年的“抢救运动”中,送回到延安的这位女青年竟被康生当做典型,迫她到处作“坦白报告”,并印成了小册子。我在太行山麻田八路军总部看到过印刷材料。历史证明这三位都是好同志。
日特平田投诚案——
日寇太原部队的“对共调查班”一个特务,叫平田,日本人。1942年反扫荡之后,在对敌斗争十分紧张的形势下,突然发生日特平田“弃暗投明”案件。平田被转解到师锄奸部。他自称是自动跑到根据地来向我军投诚的。部领导责成一科进行审查。我和白均对平田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审查,采取生活优待、思想放松等方法,又选派一位懂日语的干部和他生活在一起,让他自然地暴露真实面目。经过几个月的考察,既没有发现平田思想变化上的矛盾,也不能作出肯定没有问题的结论。由于战争形势紧张,对他实行了拘留审查,同样没有取得任何确切的正面或反面的证据。在一次日寇扫荡前夕,跟他讲明政策以后,把他押送到延安后方去审查了。(刘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