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挂号从零收费忽变成收费10元,尽管其名曰“一般诊疗费”,可不少患者一时还很难理解和接受。更何况,多数患者去社区医院就是因为省钱,如今“挂号费暴涨”,甚至超过了大医院,医改致力推广多年的“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就医模式,岂不因此又陡增新障碍?
据相关人士解释,“一般诊疗费”是将包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费等打包后收取的费用。虽免去了挂号后再交其他费用的麻烦,但并非每位患者都需要打针、输液。据了解,我市各社区医院接待的患者中,只需开药配药的患者比例在50%-70%之间。如果不管患者是否需要,统统按照最多需要统一收费,岂不成了强行捆绑收费?
报道中,一位患者表示,以前感冒去社区医院,即使既需打针又需挂水,不算药品费总费用也不超过10元。那现在的10元收费标准又是如何产生的?是不是意味着大多数患者进社区医院都比以前多花费?
一系列疑问,都指向了“突然”收取“一般诊疗费”的公正合理性。
其实,“一般诊疗费”并非镇江独创。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之后,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价格确定为10元/次。不久前,镇江市卫生、物价、人社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镇江市市区基础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的通知》。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价格体系严重扭曲,药品费、检查费太高,而诊金、护理费、手术费却偏低,医生的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这就导致医生靠卖药、开检查单赚钱,而不是靠技术和服务。所以新医改提出,适当提高医生劳务收费、降低药费。这次实施“一般诊疗费”,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体现这一改革方向。
但国务院出台的《意见》还有个重要基础,即“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前提下”调整“一般诊疗费”。也就是说,诊疗费上升时,就应降低药品费、检查费等以减轻患者负担。否则,再好的解释、再有意义的目的,对老百姓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另外,“一般诊疗费”似乎来得有些急,事先还没听到多少“风声”,到了社区医院就得接受“涨价”。尤其对于那些只需开药的患者来说,凭空就多出笔开支。在这些方面,相关部门是否应多做些准备,从实际情况出发,将政策操作得更加人性化一些?如果事先能向市民“问诊”,相信应该会得到更多百姓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