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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最美妈妈立广告牌:也是一项善举

发布时间:2011-08-03 07:00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在乍嘉苏高速公路上行驶,经过嘉兴境内的王江泾收费站,人们可以看到此处立了一块巨幅广告牌。和别处的广告牌不同,这是王江泾镇政府为“最美妈妈”吴菊萍专门设立的。(7月31日 《今日早报》)

 “最美妈妈”吴菊萍奋不顾身地去徒手救坠楼女童,这原本是一件值得广为传诵的美好事情。然而,就因为“最美妈妈”为此获得了许多荣誉,就因为家乡为这位“英雄女儿”竖起了巨幅的公益广告牌,而遭到了一些网友的指责和非议;甚至是“最美妈妈”自己也表示“有点接受不了”。但在笔者看来,为“最美妈妈”竖广告牌是“扬善”之举,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值得肯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以及“一个好汉三个帮”的无私精神。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应该传承这种精神,把我们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值得肯定的是,在政府的提倡以及社会大众的推动下,我们的社会风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坐车让座的比比皆是,拾金不昧的大有人在,舍己救人的也层出不穷。

 但是,在当今社会,经济的作用无处不在,以至于我们的一些道德标准发生了偏离,沾染了功利色彩。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个冷漠的镜头时有闪现: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没人挺身相助,没人报警,可周围看热闹的人倒是不少;有人不幸落水了,上百人站在岸上观看而无人搭救;有人要跳楼自杀,围观者非但不想方设法施救,反而起哄“鼓励”跳楼者“快跳”;马路上,有人出车祸倒在血泊中,无人救助,任其鲜红的血液悲怆地流淌……这些丑陋的场景,令当今的社会文明蒙羞。

 由此可见,见义勇为的精神,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并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因此,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公益广告,宣传报道见义勇为人员的英勇事迹,倡导“人人尊重见义勇为,人人保护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也显得十分重要。

 如此看来,当地政府为“最美妈妈”竖广告牌,以此示范和激励更多的人去见义勇为,这本身就是一项善举。

 

(作者:汪昌莲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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