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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最美妈妈立广告牌:少了一份尊重

发布时间:2011-08-03 07:00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在乍嘉苏高速公路上行驶,经过嘉兴境内的王江泾收费站,人们可以看到此处立了一块巨幅广告牌。和别处的广告牌不同,这是王江泾镇政府为“最美妈妈”吴菊萍专门设立的。(7月31日 《今日早报》)

“立牌为宣传”的目的,让人无话可说。“最美妈妈”吴菊萍家乡政府的做法,本意不过是想借“最美妈妈”这个名片,行宣传地方之实。从本质上讲,这也是借公益宣传对英雄人物的一种消费。这样的做法,跟名人故里借名人之名,如出一辙。

 相较而言,“最美妈妈”吴菊萍与其他名人相比,有相同之处,那就是有一定的影响力;不同之处在于,“最美妈妈”成名的关键,在于其“见义勇为”,更多是建立在个体道德之上。客观而言,吴菊萍伸手一接的举动,跟去年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的孙老伯难分高下。而这样的行为,在现实中还有很多,数不胜数。

 吴菊萍坦言,“这是本能,是作为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其实,每一个“见义勇为”者,又何尝不是出于“本能”?就事论事,吴菊萍的事迹固然值得宣传,但过度的放大和挖掘,没有底线的开发并非一件好事。一方面,这对其他见义勇为者并不公平。殊知,吴菊萍今日所获得的荣誉和待遇,已超越了其本身应当获得的褒奖,过度的荣誉追加,从本质上讲也是种浪费。道理在于,在由她所引发的这份社会狂热中,不能漠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还应正视,在社会的某个角落,不少曾经的英雄处在困顿之中需要救济;另一方面,这其实也是社会浮躁的表现,甚至跟“时无英雄”下的急切心态有关。正是因此,恰恰反射出时下社会,道德水平的滑坡,使原本很平常而简单的“举动”有被放大的社会需要。

 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给“最美妈妈”立巨幅广告牌都缺少尊重:一是对其他曾经的和将成的“最美××”并不公正,甚至是对他们内心需要的漠视;二是对公众情感的一种伤害,没有考量到他们对于“最美妈妈”最真挚的热爱,这涉嫌对他们这种情感的利用;三是对被宣传者本身的尊重,在没有征求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这样的行为有“道德强迫”的意味。

 

(作者: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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