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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建党之初的制度之争

发布时间:2011-08-01 07:52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党的民主生活流于形式,必然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严重损失

  其实,中共当时作出的决定,与它对列宁式建党原则的理解不无关系。而且,在组建俄共(布)之初,俄国同样也发生过类似的争论。当时列宁根据俄国革命的特点,主张建立“集中制”原则。他甚至认为“集中制思想”,“是唯一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串在整个党章中”。但这却遭到了罗莎·卢森堡的严厉批评。她认为:列宁的“集中制”,实际上是一种“极端集中主义”,“实行这种集中制的结果,中央委员会成了党的真正积极的核心,而其他一切组织只不过是它的执行工具而已”。针对这一批评,列宁虽然气愤地作出过辩解,但最终还是接受了卢森堡的建议。在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上,不仅对党的组织原则作出新的阐解,而且首次把“民主集中制”载入党章,并明确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

  现在看来,我们党的上述决定显然受到列宁思想的影响,只是对列宁后来的修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比如,施存统就认为:“在这产业幼稚,教育幼稚的国家,势必非少数人专政不可,或者应于事实的必要,竟致于有个人专政的场合”;“是否有这种事实,我不得而知;假使有的话,我是极端赞成个人专政的。我以为我们共产主义者应当有这么一个信条,就是‘为主义牺牲一切’”(《共产党》第五号,1921年6月7日)。

  这与我们党后来所倡导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很大差别。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说实话,大家也没有真正意识到它是个问题。据包惠僧回忆,那时“陈独秀年长,我们又都是他的学生,他说了以后大家就没有什么好讲的了,同意他的意见。有人说陈独秀是家长作风,当时是有一点”(《“一大”前后》)。于是党内“家长制”、个人专断之风盛行,党的民主生活也只能流于形式,这必然要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严重损失。

  一个缺乏理论思维的政党,根本无法抵制教条主义的侵蚀

  在争论的过程中,年青的中国共产党人采取了非此即彼的态度,给党的理论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事实上,一个缺乏理论思维的政党,根本无法抵制教条主义的侵蚀。这也是我们党在成立后经历曲折的一个重要原因。

  理性对待党内分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发展史也一再证明:“每一个党的生存和发展通常伴随着党内的较为温和的派别和较为极端的派别的发展和相互斗争,谁如果不由分说地开除极端派,那只会促进这个派别的增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但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实际斗争多,理论斗争少”,甚至有“开除出党”、“人身打击”等极端做法的事实,这的确给党的理论建设和事业发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纠正的方法,在于使党员明白批评的目的是增强党的战斗力以达到阶级斗争的胜利,不应当利用批评去做攻击个人的工具”(《毛泽东选集》第1卷)。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经历挫折后得出的一个历史结论。

  (周良书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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