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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幸福之城”就能垄断幸福吗?

发布时间:2011-07-30 07:30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业界“幸福之城”商标,有效期10年,其他城市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将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7月25日《广州日报》)

 据报道,珠海一直想注册的是“浪漫之城”,没想到被大连抢了先,于是只好将就把“幸福之城”纳入囊中。可见,珠海的特色究竟是“幸福”还是“浪漫”,只不过是嘴上会气儿。要是“幸福之城”也被人抢注了的话,相信改为“和谐之城”、“温馨之城”、“富贵之城”、“长寿之城”也未可知。反正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找几个好听的名字容易得很,到时候自然有专家会来论证这个名字和珠海的相关性。

 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叫做孙悟空的猴王就曾经把“齐天大圣”这个“商标”注册为己有。不过,做了“齐天大圣”的孙悟空也没能享受到与玉皇大帝平起平坐的地位,背地里别人还管他叫“猴头”或“弼马温”,蟠桃会的邀请名单上连他的名字都没有。最后孙悟空修成了正果,原因也在于取经路上一步一个脚印换来的成绩,完全没有得益于“齐天大圣”这个名头。

 玉皇大帝的位子是人家慢慢修来的,不是谁想抢就抢。同样,小到一个城市,大到一个国家,约定俗成的美称靠的是几十年甚至千百年的积累,而绝不是去工商局交几块钱填几张表就能实现。古人说“山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提到“浪漫之都”有点文化的都会想到法国的巴黎,而不是中国的大连。即使珠海注册了“幸福之城”,但今天人们最向往的幸福城市,会是珠海么?

 珠海想把打造“幸福之城”作为理想未尝不可,但在行动上绝不能止于抢注一个“幸福之城”的商标。想要名字与事实真正相符,需要城市的管理者从改善民生做起,让全城的老百姓都从心眼里说好。如果政府光动嘴不动手,老百姓只不过是“被幸福”而已。孙悟空“注册”了“齐天大圣”,也依然是个猴子,并不出名的珠海一下子就“幸福”了,也让人觉得不着边际。

(作者:刘昌海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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