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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美誉不是抢注来的

发布时间:2011-07-30 07:30  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授予珠海“幸福之城”商标,有效期10年。这给人一个感觉,好像城市标签是注册来的(7月25日《广州日报》)。

 对于什么是幸福城市,一直存有异议;对于如何打造幸福城市,一直存有分歧。可是当得知,幸福竟然可以抢注而来,相信会超乎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据称,早在2006年,珠海就以“浪漫之城”宣传自己,但意外发现大连竟抢注了“浪漫之都”。如此看来,抢注比速配还要快,只是,抢注来的城市标签有公信力吗?

 标签是一个城市特质的体现,它与商标的一个很大不同在于,标签是现在时,而商标则是未来时。一个城市可以也应该向着某个特质的方向努力,但能够获得认可,是因为已经具备了基础和实力。人们之所以把香港称为“动感之都”,把巴黎称为“优雅之都”,是因为香港已经具备了动感的特质,巴黎已经具备了优雅的气质。城市的美誉确实可以打造,但是需要时间,需要付出长久努力;城市的标签也确实可以认证,但认证方只有一个,那就是大众,而不是行政部门。任何自贴标签、抢注标签,都注定是一个笑话,即使抢注而来,也没有任何公信力,于城市声誉不增反损。

 希冀每个城市都能形成鲜明特质,都能拥有城市美誉。但美誉只能靠长期的努力,并没有包括抢注在内的任何捷径可走。(毛建国)

(作者: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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