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真正的问题可能在于,交货不符合合同、甲醛等有害气体超标、非实木家具标注全实木家具等违反合同、成分虚假标注和质量问题。
沸沸扬扬的“达芬奇”事件尽人皆知。昨日,达芬奇家居发布公开致歉信,声称对“某些产品产地标注问题、质量问题以及不规范宣传问题”已开展内部清查整顿工作,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但并未提及备受关注的退换货及赔偿问题。
达芬奇究竟错在何处?
“达芬奇”是进口货,这是多数人的理解。但现在,关于“什么是进口货”这样一个看起来是常识的问题,似乎也有了多重疑问。
有人指责“达芬奇”标榜意大利产品却在国内工厂生产。但在当今的全球化生产体系下,一件最终产品的所有原料和加工均在一国之内完成,这种情况已经极其罕见。最终产品无论使用了来自其他多少个国家的原材料,在其他多少个国家经历了加工,只要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其原产地仍然可以标记为德国、意大利、瑞士等。
按国际通行的原产地规则,除了完全在一国获得或完成全部生产环节的产品外,确定原产地的标准通常是产品在原产国经历了充足转变;或是采用非原产地材料,但所用材料经历了关税分类的变化,或符合某些特定规则的特定制造或加工;或使用价值增值法计算原产国当地成分达到一定比例之上;等等。
在上述规则框架下,加工贸易、贴牌生产已成为目前国际贸易和制造业的常态。如果达芬奇代理的产品的确是意大利品牌,即使该品牌委托中国国内厂商为其贴牌制造,只要使用意大利材料等投入达到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之上(如50%或60%);按原产地规则仍然可以定性为意大利原产。问题在于,达芬奇及其代理品牌是否按上述规矩行事?这需要他们在行使保护商业机密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拿出充分证据向消费者解释说明。
还有人指出,达芬奇标榜进口货,但实际上是国内生产出口然后复进口,这种现象其实也很正常。在加工贸易模式下,索爱手机、iPad平板电脑等洋品牌产品,都是在中国大陆的工厂里完成最终组装的。这些产品大量使用的进口料件都没有缴纳进口关税,这样便于面向全球市场,提高效率,无需经历繁琐的进口缴纳关税然后在出口时又退税的程序,但由此也决定了这些在中国大陆工厂完成组装的产品,在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内销时必须缴纳进口关税。
类似的流程同样发生在其他大量使用进口材料、按加工贸易模式贴牌生产的商品上。我国复进口去年达到了1068亿美元,今年前5个月达464.2亿美元,同比增长21.6%。
因此,假如达芬奇等厂商依法生产经营,这种复进口的流行商业模式或许问题并不大,关键还是达芬奇及其代理的家具品牌有没有遵守中国以及品牌所在国的规定,严格标明原产地标志等信息。如果标志混乱,或刻意隐瞒产地信息,或者原产地标注不符合中国认可的原产地规则,或成分标志不符合事实(如非实木家具标注全实木家具),那就涉嫌虚假宣传。至于交货不符合合同、甲醛等有害气体超标之类的问题,该公司责任无可推卸,应该依据中国相关商业法规承担相应的退换货及赔偿责任。
当然,消费者在积极维权的同时,更需反省自己消费思想的误区。发展中国家消费者追捧发达国家品牌与时尚,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倘若这种追捧达到盲目的程度,那就是消费者自己的悲剧了。假如这种误区不纠正,达芬奇之辈还会继续层出不穷。(梅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