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救一名弃婴,31岁的高雪倾其所有,做出了令人震撼的举动:打掉自己腹中5个月大的胎儿、与极力反对收养豆豆的丈夫离婚。
(7月18日 《重庆晚报》)
打掉胎儿,与丈夫离婚。为挽救一个弃儿的生命,高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能说其行为“疯狂”,但说其爱心“偏执”当不为过。其目的或许无可争议,但其行为却未必值得肯定。爱心的表达若没有适当的方式,那么对于爱心来说其实也是一种伤害。
救另一个孩子跟自己的骨肉并不冲突,其间没有“一命换一命”的两难选择。高雪打掉自己腹中的胎儿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也超过了作为母亲的基本底线。而从生育权的角度来说,在没有获得丈夫同意下的单方选择,其实是对丈夫权利的漠视和情感伤害,这样做难言厚道。
爱心的表达,必须建立在个人的能力之上,竭泽而渔的付出未免太过偏激,这背离了爱心的本意,使其无法得到延续。假若高雪现有的牺牲,未能换取一个美好的结果,在伤了别人的同时,会形成自我伤害。这样的局面,是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也是无法接受的。
其实,高雪完全可以采取另外一种做法,那就是不走“英雄主义”路线,而走“群众路线”,以达到多赢。比如,她完全可以在保住自己胎儿的情况下,争取丈夫的支撑与帮助,并与之构建统一战线,积聚更多的力量一起奉献,这样爱心之火才会变得越来越强大。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高女士这种自断后路的做法,其实是将自己和弃儿陷入绝境。
此外,个体爱心过于超负荷,就会抵消国家应当承担的义务,这并不利于爱心的弘扬。爱心的施予,应当具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一切违反道德和法律的爱心表达,都不宜提倡和鼓励。
可喜的是,对于高雪的行为,固然有很多人赞同,但更多人却是保持理性的看待,这反映出时下社会大众的客观,这样的社会心理基础,是爱心事业能够良性发展的基础,而由此引发的社会思考,对整个社会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