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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给公职人员办房贷是一种“歧视”

发布时间:2011-07-18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央行今年第六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至21.5%的高位,各大银行资金不断紧缩,部分银行逐渐开始放弃收益率较低的个人房贷业务。即使仍可办理,条件也日渐苛刻,单身未婚人士遭遇差别待遇,有的银行甚至规定,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才可办理房贷。(7月10日中国广播网)

 银行日益瞄准公务员群体开展房贷,对非公人员和未婚人士采取事实上的贷款“歧视”,这样的结果并不出人意料。一者,自去年1月18日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来,至今已经11次上调,累计5.5个百分点,目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已高达历史高点为21%。如此高的存款准备金率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用来放贷的资金日益紧缩,将有限贷款实现“利益最大化”有必然需求;二者,国内银行虽有公共属性,但究其本质依然属于营利性机构,其不是“慈善组织”,公众不能希望银行有“救济穷人”的觉悟。

 但银行“青睐”公务人员,实际上已形成“歧视”普通群体的结果。由于存款准备金率的连续上调,在住房贷款总额缩水的情况下,原本占据有益地位的公务人员可以比普通收入者更方便地贷到款,这样的“优先和优待”无疑会对原本就处于弱势的普通公众构成权益上的“挤压”。

 首先,公务人员群体已优于非公人员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民间领域的抵押、担保和信用贷款方面,公务人员应主动“退出”,以优先保障和保证普通公众的利益。政府方面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约束公务人员以“信用”优先获得房贷的权利。不能让“有权者通吃”,这不仅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也是政府方面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对弱者因银行“嫌贫爱富”贷不到款、住不上房的问题,应出台配套帮扶措施。近两年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已事实上影响到了“夹心层”公众的住房权益。首付比率大幅提升、房贷利率大幅增加,这些调控房价的举措,客观上也造成对弱势者,尤其是想购买第一套房子的部分人群的权益的挤压。

 再加上一些地方银行对贫弱群体住房贷款的“关闭”,对于这类群体的购房需求犹如雪上加霜。因此,政府方面对这部分被银行排斥在外的住房“夹心层”,应制定相关政策,不应因政策“一刀切”伤及无辜;另一方面,政府方面可探索设立一个专门保障“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基金。只要符合条件、予以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就可获得“利息较低的首套房贷”。也可以考虑对银行担心风险而不愿放贷的这部分人群实施“住房补贴”。英国就有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兴建的普通住宅及对低收入者的补贴。

 住房保障和住房贷款权利息息相关,银行作为营利性组织“趋利避害”可以理解,但政府方面却必须担当责任。银行可以“挑肥拣瘦”,政府方面在弱势群体权益受侵害之时却绝不应“袖手旁观”。(毕晓哲)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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