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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份”的房贷有何喻意?

发布时间:2011-07-18 07:00  来源:武汉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随着央行今年第六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各大银行资金不断紧缩,部分银行逐渐开始放弃收益率较低的个人房贷业务。即使仍可办理,条件也日渐苛刻,有的银行甚至规定,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才可办理房贷。(7月10日中国广播网)

 要想申请房贷,必须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按照银行的说法,就是用贷款人的身份为这份贷款做保证,以确保持续的还款能力。不可否认,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与收入相对稳定,在履信能力上的确具有显性的优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社会阶层就没有相应的能力。况且,贷款购房实质还是一种产权质押的信贷方式,房贷人在不充分履行偿还义务之时,银行完全可以通过采取提请法院拍卖的方式予以清收。银行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想将信贷的风险,规避到最小。

 只是,房贷业务终究是面对购房者,业务收缩只能意味着资金放贷量的减少,或者门槛的提高,而“有身份”的房贷看人下菜,堵塞了其它社会阶层办理房贷的通道,制造了社会不公,毫无疑问值得诟病。

 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可,实质上是对其参与公共社会资源分配权利的肯定,毕竟金融信贷也是一种社会资源。这从另一个角度表明,身份决定资源分配中的地位,仍然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这种房贷在不自觉之间,已成了附着在身份之上社会阶层固化的注解。难怪当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令众多大学生趋之若鹜,从“有身份”的房贷之中,应该能窥见一斑了。(木须虫)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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