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院士候选人名单,现在有效候选人已由第一轮的485人减至163人。此前,由于中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政府高官进入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有效候选人名单而遭到公众的质疑。第二轮名单显示,中石化党组书记、董事长,前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等央企高管没有进入。
(7月4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在第一轮评审的名单中,出现了多位在职或卸任的央企高管和政府官员,尤其是在工程管理学部最为集中,遭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在进入第二轮的评审名单中,工程管理学部有效候选人由44人减至12人,是减幅最大的一个学部,多名高管不见踪影。显而易见,这是工程院从善如流、尊重民意的结果,值得肯定。但是,院士“减高”不能像扔块砖头试试河水的深浅那样,公众没什么反映,高官、高管鱼贯而入;质疑声起,部分高官、高管就黯然退去。不消说,如此“见风使舵”的评审规则是靠不住的。
第一:中途淘汰必须有具体标准对号入座。为什么有的高管能顺利进入下一轮,而有的则无缘第二轮?对此,依然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既然此前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回应说,工程管理领域院士的增选,第一步看学术背景,第二步看管理业绩和整体水平,而且当选首先必须是科学家,那么,何不采取积分制,每个前置条件的考察项目得分多少,清清楚楚;谁进谁退,一目了然?
第二:工程院表示匿名投诉信原则上不予受理,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作为科研领域顶级人才评审的制度设计,应精益求精,去伪存真,哪怕大幅增加成本也在所不惜。而拒匿名投诉等于封堵了更多的质疑、博弈与甄别之路。建立公开、公平的评审规则,完善监督机制比“减高”更重要。
再者,公众质疑主要纠结于院士变“院仕”,高官、高管仗着“油多不坏菜”,摘得院士头衔“得酒又得菜”,验证了赢者通吃的潜规则,这确实不是什么好事。解决这问题,没有两全其美的权宜之策,建立回避制度才是根本之道。“二选一”,不仅有利于提升高官与高管的社会责任与道德水准,促进社会公平,更有利于纯净学术空气,构建严谨独立的科学公信力。(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