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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个人网店征税再推迟些

发布时间:2011-07-03 07:00  来源:合肥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向当地一家淘宝店征收430余万元税款。武汉国税部门表示,辖区内皇冠级网店均纳入征管范围,皇冠级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中国目前尚未出台对网上征税的具体办法。(6月28日新华网)

 就在全国对网商征税的态度尚不明朗之际,武汉率先拉开个人网店征税闸门,面对舆论对网店征税的争议,与其说是“是非”之问,不如说是征税时机的考量。

 有一些数据,看起来确实让人眼红:比如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仅淘宝就实现了2000亿元的交易额,并创造了80.88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带动物流、支付、营销等产业链就业机会230.15万个——也就是在2009年,围绕网店实名登记与纳税义务产生了诸多争议。但争议之后,自上而下也形成了一些共识:一者,我国电子商务虽然开始“赚钱了”,但这点小钱相较于成熟的业态来说,确实是九牛一毛,不值得财政跳出来“薅羊毛”;二者,电子商务在金融危机之下,解决了经济社会不少难题,一旦规模化征税,结果不仅是涸泽而渔,很可能将民生问题重新推置于社会。

 去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店实名制规定,被外界解读为将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之后,北京市出台的网店征税试行办法在一片争议声中不了了之。从武汉的操作来看,地方税务部门一直眼馋着网店的池子里有几尾大鱼,甚至不惜在税收“稳定性”的特质上开辟出“差异化纳税”的先例。然而就产业发展而言,允许个别“鱼儿”在政策滋养下“搭便车”,从而给相关行业在创始阶段的勃兴提供一个宽容的环境,才是公共部门的当务之急。

 也许我们更关心的是,在地方部门急吼吼收了网店的税之后,能为其提供多少“差异化”的公共服务呢?(邓海建)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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