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某女装网店征税430余万元。据称,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6月28日《楚天都市报》)
这应该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例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案例。而在几年前,上海检察机关曾经以偷税罪,将通过淘宝网交易婴儿用品的张某公诉至法院。同样,在武汉税务部门开出的430余万元的税单里,也包含了滞纳金的部分。两地的案例似乎都表明,网店征税从来就是一种必须,延迟缴税或者逃避缴税是要受罚的。可是,去年的新规中只是规定个人网店要实名制,连应否办理营业执照都没有强制,怎么就必须缴税呢?
网店该不该征税是一个问题,如何征税又是一个问题,这些都可讨论;但是,一个基本的前提是:任何征税都必须事先制定并公示规则,不能够稀里糊涂想收就收。这样的税收征管不仅毫不严肃,而且蕴藏着严重的潜在不公,征税腐败的空间同样很大。事实上,关于是否应该对个人网店收税,此前在北京、杭州等地都曾引发过热议,但最终都未实行;武汉此举遭致质疑,自然难免。
对于新兴的电子商务,政府部门理应大力支持;可是,对于严肃的税收问题模棱两可地长期搁置,终究不是办法。看着网店发展日渐丰满,地方税务部门必然会动心,进而按捺不住“择肥征税”的冲动;如此一来,网店征税规则就会非常混乱无序——犹如一把利剑悬在网店经营者头上,搞不清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掉在自己的头上,这对于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个人网店的做大做强,无疑非常不利。
严肃的网店税收问题,还是应该尽早得到明确为好。该不该征,怎么征,税率如何,有何优惠,这些问题都应该经过公开的讨论,并由中央税务机关统一明确。惟其如此,网店经营者才能安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