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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失误或比贪污受贿更可怕

发布时间:2011-06-27 15:57  来源:羊城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21日,安徽池州,耗资300多万建设的平天湖玉带桥在即将竣工之际遭拆除。据当地相关部门称,该桥本身因尺度过大,与周边环境不甚协调,破坏了平天湖水面整体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平天湖水循环,故决定拆除该桥梁。此举一时间引发市民热议,不少市民认为拆除实在可惜,浪费了资源。(《新京报》6月24日)

 这是一个尴尬的事件,可对公众来说,似乎并不陌生,耗资400亿元的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即将开园之际,部分已建成的各式建筑竟遭拆除;河南南阳在建数千万元经适房或拆除让位农运会;镇江“巨蛋”倒掉被网友调侃为“生于2000年,卒于2010年,镇江全体小鸡敬立”……

 在这些短命建筑的背后,我们看不到任何责任人被问责,或许此次的“未竣工即拆除”也会不了了之。在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当下,我们必须反思决策失误免责的制度。

 据世界银行的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5000亿元。按照全社会投资成功率70%计,每年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在1200亿元。据媒体透露,2004年在对10家央企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有两个对比数字耐人寻味: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145亿元。对比之下,决策性失误损失巨大,却由国家来买单,未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决策是一个博弈过程,需要多方参与。但在我国现行决策机制中,决策及相关信息的垄断,使社会公众对决策的过程、内容知之甚少,监督无从谈起。在专家论证环节,政府倾向于请“喜鹊”而非“乌鸦”,以减小决策阻力。同时,在许多决策中,求成心切、头脑发热,想立竿见影、一鸣惊人,急于显示才干和能力,突出政绩,不深入调查研究,在情况不明、问题不清的情况下盲目决策。而在很多国家,决策要经过科学、民主、公开、专业的制度安排,如社会讨论、公众参与、议会表决等方式制约了官员决策的随意性,也降低了决策失误率。

 决策过程无人监督,决策错误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也可以交了学费了事,不需负任何法律责任,肯定会让某些官员在动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时没有敬畏之心。因此,当学费说之类的借口成为官员推卸责任的由头时,实际上也在掩盖我国政府决策激励机制中的错位现象:一方面决策者对决策失误不承担任何风险;另一方面决策效益没有列入绩效考核。

 有学者认为,决策失误比贪污受贿更可怕。无人对“未竣工即拆除”负责验证了学者的判断———决策失误是“不落腰包的腐败”。管理学家法约尔曾讲过: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的补充。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责任。因此,只有强化监督、决策透明和责任追究制度,才能杜绝“不落腰包的腐败”,也只有如此,才不至于再次出现“未竣工即拆除”的怪象。(朱四倍)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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