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5月,该院共受理利用国外假学历实施的诈骗犯罪7件,涉案金额达796.8万元,受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人数达339人,其中八成是企业高管人员。(6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假文凭损害的是个人信誉,污染的是诚信环境,而在假文凭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经济诈骗,无疑是对不诚信行为的一种“黑吃黑”。当务之急是:加大对假证买卖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绝其源,断其流,维护社会的诚信环境。
有道是:文凭有妙用,才有假证行。还请重能力,此业自然停。另有诗为证:未出国门披洋甲,一路升迁跨骏马。海龟孵自骗子手,“愿打”“愿挨”都该打。(文/郭杨阳 诗/天狼轩主、丰唇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