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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自行车有生命力吗?

发布时间:2011-06-24 07:00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6月19日《新京报》)

 山东发放公务自行车的做法虽是全国首家,但类似的做法并不罕见。近年来,各地公车改革的办法层出不穷,效果也各异。然而,由于公务轿车不仅意味着提高工作效率,更意味着地位和身份的象征,所以公车改革的推进仍然阻力重重。

 在国外,公务自行车和官员骑自行车上下班,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比如美国麦盖恩在西雅图素有“自行车市长”的美誉,他当初的竞选口号之一就是“麦克爱骑车”,这使他得到环境保护人士以及自行车爱好者的积极支持,顺利当选市长。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也很喜欢骑自行车;而在丹麦驻华大使馆,有超过半数的员工每天骑自行车上班,使馆还购置了公务自行车,以便员工能够骑自行车出席工作会议;英国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更是经常骑自行车上下班,他还曾在路上上演了一起“英雄救美”的佳话,这让他在市民中的支持率还得到上升。

 公务自行车应当得到大力提倡,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指出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公务自行车有利于节能减排,环保生活,但在当下,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减少公务开支,减轻纳税人负担。据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已达200多万辆,每年的消费支出已达1500亿至2000亿之多,每年的车辆购置费增长率为20%以上。倡导公务自行车不仅能降低公车消费,更利于改善官员形象和干群关系。

 如何才能让公务自行车真正具有生命力,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四种措施。

 其一是道德的力量,就是让地方的主要官员身体力行,带头骑公务自行车出外办事、开会,作出榜样;其二是行政的力量,通过制定行政措施,规定除特殊情形外,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必须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形成机制约束;其三是经济的力量,通过制定相关规则,让骑公务自行车的公务员与官员,通过节约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坐公车的超标则要自身承担相应费用;其四是法律的力量,通过制定法律,严格控制政府预算,特别是对公车开支进行公开和事先核准,鼓励政府机关多购置公务自行车、少购置公务汽车,让公务自行车成为政府机关流行的风尚。

(作者:杨 涛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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