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底广东东莞部分镇街的水价上调之后,东莞大市区的水价又将有所调整,东莞市物价局于5月26日发布了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然而,至6月7日报名截止日止,有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市民的报名。去年曾参加镇区水价调整听证会的牛仁等人均表示,不再愿意报名参加不可能接受民意的“走过场听证会”。
形形色色的听证会,大体上经过媒体的报道,我们都算是“经历”过了,无论是真听的,假听的,形式的,程序的,总的来说,给人们的一个普遍印象就是,听证会的结果就是逢听必涨,要是碰上个把不符合这一规则的,估计也是意外,相当于买彩票中了次奖。
但不管形式不形式,至少每次的听证会都还座无虚席,还能正常履行程序,因为按照听证会制度,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中,至少要保证一定比例的消费者代表参加,这样听证会的程序才能正当履行。而东莞市此次的水价听证竟然无人报名,这不能不说是现行听证制度的一大尴尬。我们不妨设想,倘若东莞市物价局主导的水价听证会真的无人报名的话,那么则意味着东莞水价听证会将无法行使正当的程序。
我们当然无法得知东莞的水价听证会是否会如期召开,是否会仍然得出水价上涨势在必行的结论,更无法得知在主张上涨时有没有将水价成本公开,但无人报名参加听证这一行为本身,毫无疑问说明了一个事实,经历了形式化的听证会之后,至少东莞当地的公众已经对听证会本身丧失了信心,选择用脚投票,不过是一次无声的抗议罢了。
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才是真正令人深思的,虽然此前不少地方的听证会都进行得轰轰烈烈,声势也不小,但听证会究竟是体现了民意,还是相关企业的利益?如果公众的表达根本无法在听证结果中体现出来,那么有没有相关机构对听证结果进行监督?从现实来看,显然事前与事后的监督都是不很理想的。
不是说听证会不能得出涨价的结果,但听证会的前提首先必须是程序正义,这个程序正义,包括对相关产品价格成本的公开,对消费者代表选取的随机(而不是某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冒充),对各种意见表达的充分考量,以及各方是否能进行正当的利益博弈,如果没有这些必不可少的内容,那么听证就是一次风花雪月的形式。
应该承认,东莞市此次无人报名参加听证,是一种极端,是不可取的。但有关部门更该反思的是,倘若听证能充分履行程序上的正义,能充分考量各方的意见,那么公众在遭遇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产品价格听证时,怎会宁愿弃权,而绝不参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