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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职务消费,这个“螃蟹”可以吃

发布时间:2011-06-13 07:1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多少、消费多少,以后都要拿出来“晒一晒”。河南近日出台规定,针对监督失控的国企领导职务消费问题,《意见》规定,国企领导的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必须向职工公开,要将职务消费预算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领导不得超预算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违规购买或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不得违规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6月8日《人民日报》)

 国企负责人收入多少、消费多少,晒一晒很有必要。

 放眼现实,国企负责人晒薪酬并不稀奇。但形成制度化约束——“国企领导不晒账目,职工可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似乎还无先例。

 其实,早在2006年国资委就下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央企领导用车、出国考察、业务招待等职务消费,还要求提高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透明度。但是,尽管舆论年年呼吁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透明化,但始终不能遂愿,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仿佛如女人的年龄一样敏感。

 如果抛开成见,打量职务消费,就会发现职务消费并无原罪,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职时的公务消费开支,职务消费是必需的。只是,这种必需成了藏污纳垢地,职务消费发生了异化,成为了变相的高福利,甚至是腐败的渊薮。比如,有时,职务消费成了深不见底的筐,住房、汽车、宴请、疗养、旅游,连送请、贿金都被纳入这个“大箩筐。

 职务消费不透明,遭致舆论不满。2010年,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与150位央企领导人谈话时说:这几年,发生在中央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少,央企负责人不得违规职务消费,要严格执行职务消费制度,按照预算标准消费,职务消费的情况要向职工公开,透明运行。(2010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应该说,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要面向内部职工晒,还要面向公众晒,这才是更大进步,更可圈可点。仅仅面向内部职工晒,还只是内部监督、同体监督,向公众晒,才是真正的透明化、阳光化,真正还原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

 当然,仅仅制定制度要求国企负责人晒职务消费还不够,接下来还面临的问题是,制度出来了,落实不落实?如何落实?落实不到位,怎么办?再比如,有的人选择性地晒,或者消费多晒得少,对其如何惩处?此外,还需厘清什么是职务消费,如何避免职务消费成了深不见底的大箩筐?笔者注意到,河南的相关规定提出,领导不得超预算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违规购买或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不得违规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这看起来很有必要,但不妨再细化些。

 “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李荣融担任国资委主任时曾表示,要规范央企负责人的年薪收入,还要逐步规范像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这样的“旁门”。怎么清旁门?变“职务消费”为“公务消费”,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消费”,变“柔性预算”为“刚性预算”,施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说一千道一万,只要向公众公开,一切便足矣!

 当然,要求国企负责人晒收入、晒职务消费,其目的是为了管住他们乱花钱的手。而要管住他们不安分的手,归根到底需要严格约束权力。正如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所称,国企企业腐败的根源,来自于一种权力结构,即金字塔型的权力结构,越到上面,权力越大。再加上缺乏民主、监督不到位,导致腐败高发。一言以蔽之,既要严格约束权力,也要还原和壮大公众权利,才能有效遏制包括国企腐败的各种腐败。在此,希望河南晒职务消费,能够走下去、走得稳、走出效果,从而发挥范本作用。

(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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