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那天,南宁市青秀区出现了一桩怪事:青秀区检察院门前鞭炮震天,硝烟弥漫,大楼上挂着四五条条幅,上书,“最腐败的检察长滚蛋”等字样,原来这是有人在为调任自治区检察院的陈检察长送行。(6月8日《南方都市报》、华声在线)
虽然报道没披露挂条幅者系何方人氏,但从华声在线视频提供的文字说明中可知,当为检察院内部人士,而且从条幅中三个“最”字上(最独裁、最腐败、最坏)也基本可认定,条幅是陈检察长属下所挂。只有其属下最清楚陈是如何独断专行,如何通过权力寻租捞取不义之财的,由此可见,陈在检察院的口碑和声誉肯定不佳,不然,属下不会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庆祝其“滚蛋”的。
我注意到,事发后,南宁方面已展开调查。陈本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自称“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在调查结论没出来之前,咱不认为陈一定是“三最”检察长,但也不会相信陈本人的辩解。我关心的是陈是怎么被提拔的(由副处级升为正处级),其提拔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然后要对拟任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后,再报请组织部门审批决定。以陈检察长在属下的印象而论,十有八九通不过这道民主测评程序。其之所以能顺利地上调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任职,可能是出于上级部门的权力意志,不经民主程序,直接上调所致。因此,我从条幅内容中读出了另外的一层含义,即一些检察官在借此发泄对上级检察院用人不当的愤懑。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肩负着神圣的检察使命,是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正义守护神,因此在用什么人,怎样用人的问题上关系尤其重大,尤其应该不折不扣地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尊重民意,严格遵循选拔程序,将那些德能勤绩全优的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以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事已至此,笔者只担心一点,与众多官员的腐败事实暴露在调离以后一样,陈检察长也可能因为此条幅事件暴露了其“三最”事实,最终因“滚蛋”而“完蛋”,那上级检察部门的脸往哪儿搁呵!(王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