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某升至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任职,青秀区检察院有人在该院大楼放鞭炮挂条幅为其送行,条幅上写着“最腐败的检察长滚蛋”字样。南宁市检察院已确认有其事,称条幅当天上午就已经被撤下,还称目前正在展开调查。陈某则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表明态度。(6月8日《新民网》)
“滚蛋条幅”事件让人目瞪口呆,这得有多大的仇恨,才会在前领导离任之际,放鞭炮挂条幅以示庆贺呢?
一方痛诉对方“最坏、最腐败、最独裁的检察长”,而对方却坚称“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谁说的是事实,真相究竟为何?这对局外人的我们真是一头雾水,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陈某和青秀区检察院一些人的矛盾已经公开化,并且尖锐到了不惜撕破脸皮的地步。
这种矛盾是如何形成的,陈某真的像条幅上所指的那样丑陋不堪,涉嫌腐败,还是他任职青秀区检察院期间坚持原则,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结下不共戴天之仇?在南宁方面公布调查结果之前,我们不能随意肯定或否定什么,否则都有失偏颇,甚至沦为“帮腔”之嫌。
当然,这么表述并不意味着我们面对“滚蛋条幅”事件只能失声,不但如此,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反而值得重申与强调——不管陈某是否涉嫌腐败,也不管他跟原单位有怎样的过节,悬挂“滚蛋条幅”行为本身就有如泼妇骂街,只会让悬挂者以及青秀区检察院自降身份。
作为区一级检察机关,其工作人员应该有着高于常人的法律意识,如果认为前任领导有严重腐败行为并且掌握了证据,大可以通过正当渠道举报揭发,如果正当渠道被堵塞,还可在网络上发帖曝光,这也比泄愤式的涉嫌人身侮辱的挂条幅来得光明正大一些啊。
现实中,法律工作者总启蒙普通百姓要懂得利用法律武器声张权益,可事到临头,一些法律工作者又热衷市井手段,快意恩仇地发泄情绪,打击对手,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所以,不管南宁方面最后的调查结果如何,青秀区检察院都责无旁贷地应该反省:遵循法律途径行事,不能只是口号,而应该身体力行。
[作者:修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