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薛女士因噪音污染投诉五年无结果,当她准备依法维权要求拿到噪音超标的数据,西安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一负责人不但拒绝提供噪音监测,还说事情没解决是“因为没有投诉到一定程度”、“事情闹得不够大”。负责人还称自己是为国家负责,为政府负责。(6月2日西部网陕广新闻)
这是一个让人绝望的逻辑悖论:有力有礼有节地投诉,它说你“皮毛投诉不顶用,你要往上走嘛”;如果真跑到桥上楼上闹出点搏命的“秀”,它又说你不理性、不会合法维权,随便就能给你扣上“危害公共安全”的帽子。恨只恨不是功夫熊猫,没有绝招,便讨不到公道。
西安地方环保部门又创设了诸多“雷语”:群众遭到噪声困扰、咨询能否通过向环境监测站申请噪声监测维护合法权益时,负责人说:“得有人通知我,因为我是事业单位,我属于国家的,我是为国家负责,为政府负责。”公职部门成了小商品批发商,对“散户”爱理不理,而且坚持认为“国家与政府,是和群众对立的概念”,为政府服务就不为群众服务。
当潜规则成为明规则,颠倒黑白也就合情合理了。因此纵观网友留言,清一色“识趣”得很,多认为“这样的领导算是某些领导群中好领导了,至少热心接待群众并且还向群众提供批评与建议”。噪音问题一拖几年,大问题还是小问题,关键看怎么解读。与己无关高高挂起,投诉也就是耳边风罢了。为什么“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其实并不在于“闹”得人家害怕,而是“闹”衍生出一种诡异的关注力:原来貌似无关的“有关部门”于是立马后知后觉了,“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也会在“批示”、“指令”等权级压力下迅捷起来,加上媒体曝光、舆论倒逼,“补救”就似乎立刻有了圣洁的意义。
政风行风整改了多年,为什么偌大的职能部门仍会出现这种现象?生活投诉难,薪资讨要难,职业病鉴定难……说到底,还不是权力规范难?日前,网络上一则《吉林省辽源市环保局局长: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的帖子风传不止,当事人郭东波也“真诚地向广大群众和网友道歉”,随后引咎辞职。值得反思的是,类似事件为何翻版上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土壤还在,症结何解?就算把这些违纪、不作为的官员都撤了,为什么挡不住权力失范下的“后来人”?
“皮毛投诉不顶用”也是实话实说,但这样的“实话”着实是黑色幽默。要紧的是我们的制度,能不能正视这样的“幽默”。图/陶小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