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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浮动票价别“浮”掉听证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1-06-09 07:19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乍听起来,动车及高铁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是个不错的消息。相比较于今年春运期间部分高铁曝出空驶现象铁道部门所说的“票价方面不会有任何浮动,车票打折更是绝无可能”的局面,至少让公众看到了车票打折的希望。淡旺季票价浮动与时速300公里和时速250公里两种速度等级混跑实行两种票价的模式,较之以前也更加人性化。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速度,更多的人希望得到优惠。除了票价本身还是显得有些虚高,让广大工薪阶层难以接受之外,公众还是希望看到打折现象发生的。

 但是,细细读来却能发现许多问题。动车价格浮动机制与飞机的浮动票价不同,飞机的票价分为全价票和打折票,火车的浮动票价却只有一个基准价。旺季时,实际票价根据基准价按照发改委规定的一定比例上调,如春运期间;淡季时,根据基准价下调一定比例。事情已经十分明白:在春运这个最需要打折的时候,高铁和动车不仅要实行全价,还有可能涨价。对于大部分平时不坐动车的乘客而言,他们是没有机会坐到打折高铁的。

 春运期间不打折或春运期间借机涨价的行为,无异于“趁火打劫”。人人都需要回家,但只要回家就无打折票可以买;同时在不需要回家时,他们却打起了打折的广告,并且还说他们实行了优惠。只能说,这个折,打来打去,与大部分旅客无关,有关的,只是铁道部门的作秀姿态。

 除此之外,浮动价格机制更像是在谋求一种“涨价合理”。车票价格浮动,一定要规定好浮动到什么程度,但是,对于未来几年动车及高铁的票价可以涨到什么程度,可以打折打到什么程度,都并没有明确说明。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动车和高铁很可能会形成“涨价合理”的局面。这个价格浮动机制,更像是为了以后的涨价而专门设立的挡箭牌。至于那些冠冕堂皇的程序正义,都可以让铁道部门视为无物了。

 公民社会,最应该提倡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一项价格收费是否合理,绝不能由卖方一家说了算,动车与高铁的价格也是如此。《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显然,这个价格浮动机制并没有经过听证会的通过,以后也很可能不会听证。

 票价浮动机制,别“浮”掉公民的一些正当权利。铁道经营模式属垄断经营,在票价的制定方面,也向来有“铁老大”的傲慢传统。这就更需要公民用权利来搅一搅这一潭死水,但是票价浮动机制,很容易让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浮在水面上,根本无法触及“深水区”。这不免是一种权利的悲哀。

(作者:王传涛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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