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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周恩来乘车在阜成门曾遇险

发布时间:2011-06-08 06:3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随后,周总理又要我们注意安全,并说:有时候为了赶时间开快车,是我叫开的,这怨不得你们。但遇到红灯时绝对不能闯。我是总理,应该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又说:我的车是不能撞人的。总理对乘车曾经做过许多规定,比如雨天行车车轮子不能把路面上的泥水溅到行人身上;进会场不能抢人家的车道;不能停在老人的车前;不能先于老人退场;不要停车场的交通民警给予特殊的照顾,等等。他这些要求,不仅仅体现了他严于律己的高尚情操,而且说明了他对北京市的交通管理要求很高。他曾不止一次地说:北京的交通管理,应该成为世界各国首都中比较好的。解放初期,周恩来总理到日内瓦出席国际会议,在那里他曾注意观察过人家的交通管理。回来后,他告诉当时任公安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长的罗瑞卿,要仿效外国人在马路中间划上分界线,把上行车和下行车分开。同时提出,交通民警的现行制服颜色不明显,不易辨别,不利于指挥和管理。1958年,有一次他发现在东、西长安街值勤的交通民警中有女民警,当即告诉公安部门,指挥交通是一项精神紧张而且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女同志的生理和体力均不适合。遵照他的指示,北京市立即取消了女交通民警的建制。

  我们回到中南海,走进西花厅客厅,恰好邓大姐也在。周总理告诉她:“我今天差点出了大车祸!多亏老杨开车技术高,处理得当,这才避免了车祸。这是我坐汽车第三次遇险。”邓大姐一听吃了一惊。我连忙把事情的经过向邓大姐作了汇报,邓大姐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接着,周总理又向我们讲了前两次坐汽车遇险的经过。第一次是1925年8月23日,也就是廖仲恺先生遇刺的第四天晚上,当时他担任“廖案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坐汽车回司令部时,因临时改变了口令,回答不对,被门卫哨兵用机枪扫射打死了他的司机和护兵。第二次是1937年5月,他坐汽车从延安去西安,在陕北崂山遇到土匪的埋伏,警卫和司机大部分伤亡。

  几天后,我找北京市公安局了解电车公司有关那次事故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公安局告诉我,他们已经抓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张兴辰给了警告处分。并说,厂里有些人反映,张兴辰幸亏遇到的是周总理,要不然,降级、开除、蹲大牢都有可能。

  前不久,我在整理撰写本文的时候,又去访问了原北京市电车一厂的有关人员,本想找当时的当事者张兴辰谈谈,原电车一厂厂长张维仁向我讲了一件很不幸的事:在“文化大革命”中,厂里的纪律和制度都被砸烂了,管理没人抓。一天张兴辰去检修电车,违反操作规程,没有切断电源就俯下身去检修,不慎触通了电源,电车突然启动,从他身上轧了过去,未能救活。我听了不由一怔:怎么这回又是他?又是违反制度和纪律……周总理如果尚在,我不知应该怎样向他报告,也不知他又该说些什么。(本文摘自《周恩来总理卫士长回忆录》成元功 著 中央文献出版社)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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