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语文高考阅卷中心组负责人周宏表示,“给力”、“神马”等网络语言不应用在高考作文卷中,如果贸然使用将会被以错别字扣分。还有一些笑脸、哭脸等网络符号以及外语单词等,也不要夹杂在作文之中。(6月3日东方网)
高考语文考查的是汉语的规范使用,对于那些生编硬造、不符合现行语言规范的网络词语,理应明确拒绝。但语言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很多网络热词其实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在所谓的网络词语和规范用语之间并没有一个明显的界限。如果“一刀切”地对所有网络词语都“格杀勿论”,很可能会“误伤好词”。
比如“打酱油”等网络词语,本身就是脱胎于现实当中的新闻事件,其形成过程和常用的成语典故有共通之处。只要用得合理不但不会影响读者的理解,而且还会为文章增色。这些网络词语在使用时一般都加上引号,其实完全符合现代汉语规范。如果高考中出现了这些词语,只因为在网上更流行就一概以错别字来对待,显然有矫枉过正之嫌。
而且,语言文字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约定俗成”的过程,网络语言也应该纳入现代汉语的范畴。那些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已经经常使用、有固定含义的新兴语言,只要使用得当,即使是“网络热词”,高考作文也不应一概拒绝。(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