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就浙江温州“掺水油”和湖南岳阳“问题油”事件回应称,“掺水油”的原因已经查明,系加油站设备故障导致残留积水;而对于“问题油”,黄文生反复用“奇怪”、“意外”等字眼表示中石化确实不明其因,这批汽油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疑为标准之外某项金属添加剂所致。(6月1日《新京报》)
“掺水油”事件应该是一个意外,我不相信堂堂中石化会故意往汽油里掺水。这就如同一些食品安全事故,缘于一些不良商家故意制售假冒伪劣,昧着良心赚钱。去年3月发生在河南安阳、新乡、焦作等地的“问题油”事件,就是由不良厂家生产的不合格汽油导致。除这两种情况外,湖南岳阳的“问题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标本”——这批汽油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却不适合汽车的“肠胃”。很多食品安全事故也属于这种情况,相关食品符合国家标准,但不适合人们的肠胃。比如,4月22日,陕西省榆林市251名学生饮用蒙牛集团统一配送的学生奶后,出现发烧、呕吐、肚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但有关部门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学生们饮用的学生奶未检测出致病菌,符合饮用奶标准。
我国的很多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低于国际标准,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汽车的“食品”——汽油、柴油也是如此。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无铅汽油的国家标准中,硫含量不得大于0.08%,烯烃含量不得大于35%,而世界通行的无铅汽油标准则是硫含量不得大于0.02%、烯烃含量不得大于20%。我国成品油的品质较差,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汽车吃“粗粮”。汽车吃“粗粮”不仅导致尾气排放量增加,加重环境污染,而且对车辆造成了较大损伤。有报道称,目前我国的汽车故障中有6%是燃油质量问题直接引起的,有50%是间接由燃油质量问题引起的。
有些“问题油”会导致汽车立即出现故障,犹如有些问题食品会马上导致人体不适;而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但品质较差的汽柴油,并不会导致汽车马上出现故障,但会日积月累地一点点伤害汽车。
岳阳的“问题油”疑为标准之外某项金属添加剂所致,但这个添加剂是什么,至今没有检测出来,因为根本没有相关检测程序,甚至缺少检测方法。与此相类似,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比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添加物,原先被排除在国家标准之外,没有相关检测程序,所谓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只是被列入检测范围的指标符合标准,没有列入检测范围的有毒添加物,直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才可能慢慢找到。
近乎相同的机理之下,汽车“食品”安全事故与人类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无疑都表明我们的管理水平滞后、质量意识不高。所不同的是,食品的生产销售实行充分的市场化,管理难度很大,而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处于半垄断状态,管理链条相对简单,却为何也总是管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