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些事情没做好,大家觉得都怪地方政府“不给力”,于是似乎只要建立起“省市县长负责制”并“问责地方官”,一切便可骤然高效起来。但近期矿难瞒报、房地产调控耍滑头、保障房政策被变调、食品安全事故装聋作哑甚至“捂盖子”等种种迹象表明,单纯“问责地方官”之策是靠不住的。
16日《经济参考报》报道,“多省频现矿难瞒报现象”,除了部分矿工家属因利益纵容,有些监管部门为了免于自己被问责而包庇,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早就有媒体发现,很多矿难、烟花爆炸等本来死亡数十人,但因为超过9人死亡就算“重大事故”,处理起来也常常会波及当地分管的副县长、副市长,所以隐瞒人数甚至隐瞒事故本身便频频出现。本是为了让地方领导重视安全生产的“问责”,结果成了一起捂盖子的“同盟理由”。
在房价调控、保障房建设上,也出现了同样逻辑的对策。国务院要求,各地方政府要按指标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否则要问责相关官员,要求一出,一片叫好,但很快也出现了“新问题”,有的地方为了凑数字,开始了离谱的创新:早就建好并且使用的教师宿舍、员工宿舍被拉来凑数。此外有些地方政府无力完成任务,拉国有企业过来“合作”,以土地、财税甚至污染等为代价,让国企承担保障房建设——— 会否遗留问题,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已有国企开始打着“建保障房”的幌子,给自己的员工谋起了福利。
正是诸如此类的事情看得有点多,看到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舆论似乎没有了过多的兴奋——— 我们无法评估这项政策到底是否一定会结出美丽的果子,往好处想,这可能推动各级官员更加重视;但往坏处想,这种“政绩考核”的指标越明确,地方官员们“精细化捂盖子”的决心会不会就越大?
在当下中国的利益格局中,地方官员总是有很强悍的逻辑——— 规避掉对自己不利的东西,紧紧抓牢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这种利益太强了,强大的一句“问责地方官”无法有效地渗透。原因有二,一是纳入政绩考核甚至“一票否决”的内容太多了,很多“问责”主体变得不再清晰;二是很多时候我们对地方官本着与“木桶理论”完全相反的原则,评价官员不是看最短的短板,而是“爱惜”最长的长板。
上述分析不在于论证“问责地方官”的无用,恰恰相反,当下中国的困境破局,还不得不从这些地方入手。必须看到的是,“问责地方官”不能是孤立存在的,还必须有一些“辅助手段”:一是媒体要无障碍监督,二是对已经发现问题,问责一定要严苛督促。现在“自查自纠”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倾向,只要不是“捅天”大事儿,怎么处理都是地方上关门研究。
地方官必须与他们的责任匹配起来,但匹配的过程、绩效考核的过程,不只是“责任划分”的过程,还是透明行政、民众参与、民主监督、程序公开等全面被激活的过程。不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撂下再多的狠话、让地方官扛再多的“责任”,都可能只是在一个封闭的语境中,自说自话,现实却遵行另外的逻辑——— 希望越大,恐怕只会失望越多。(毕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