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很多消费者如惊弓之鸟。据新华社报道,因“染色馒头”“瘦肉精”等事件与食品中含有的一些添加物有关,一些消费者将矛头指向食品添加剂,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罪魁祸首,甚至谈“剂”色变。有消费者戏谑,老百姓都快变成“老不信”了。
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源于相关知识的匮乏,一些食品科普知识没有普及开来。其实,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工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甚至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正如业内人士所说,“有了添加剂才会有色香味俱全的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饭菜才得以延长保存时间、保存营养成分。”像三聚氰胺、苏丹红这些,其实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而非食品添加剂。只有国家公布的,才能称作食品添加剂;而且只要按国家标准使用,就不会有危害。当然,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也是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元凶,只不过问题的根源并非食品添加剂本身,而是违法使用的行为。
尽管谈“剂”色变没有必要,可公众的忧虑不完全是杞人忧天。毕竟,即便充分获知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基本知识,公众也没有能力判断食品中是否含有不该有的物质。老百姓变成“老不信”,老是倾向于怀疑食品的安全性,实质上是对企业诚信投下“不信任票”,也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抱有忧虑,对监管人员的职业操守有所质疑。要逐步消除公众的不信任,唯有完善法制,并加强其执行力。
最近,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这是在技术上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老百姓当然有权知道自己到底吃下了什么东西,知晓是信任的第一步。
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强调,今年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要让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直至承担刑事责任;违法行为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震慑,公众才有最大程度的生活安全。这也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若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将以渎职罪论处。
查处违法行为,需要严密的日常监管网络;查处违法行为,也毕竟是出了问题后的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才是最重要的。这就需要监管人员具备高度责任心,让日常监管真正发挥作用;“以罚代管”“养鱼执法”等错误执法方式,更要彻底抛弃。近日,包括上海在内的一些省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值得公众期待。食品安全与官员的政绩挂钩,也就是与官员的个人仕途和切身利益挂钩,有助于监管责任的层层落实。实现了公共利益,才有官员个人利益。老百姓看到官员的责任心,“老不信”才有望变成“很放心”,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才有望消除。(纪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