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挂牌改名为“真维斯楼”。有网友将照片传至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调侃称:“要向清华看齐,争取个‘班尼路楼’来”。据悉,在清华的教学楼当中,被企业冠名的这是第一个。
在公众印象里,高校教学楼与服装品牌本“风马牛不相及”,毫无关联。“真维斯楼”的现身,颠覆了人们的思维定式,也在所难免地激起舆论涟漪。
“真维斯楼”让人感到别扭之处,就在于它是以企业冠名,这企业又是跟高校教学无关的服装名牌。乍看之下,还以为是企业写字楼呢!事实上,高校大楼以人名冠名,早已屡见不鲜,“逸夫楼”等命名,不仅无碍观瞻,还饶有韵味。当然,除了不久前被除名的“宋山木楼”。
按理说,高校大楼被企业冠名,并无不可。“你捐建,我冠名”的做法,已成当今高校建筑命名的惯例。冠名捐助,让高校和企业在名利场上各取所需,携手双赢。而拿捐赠换取名誉,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列。既然法规都保护“冠名捐助”的权利,“真维斯楼”“班尼路楼”听起来再别扭,也无可厚非。
可“真维斯楼”勾起的商品化想象,却与校园“净土”格格不入,跟求知之地应有的文化内涵形成了巨大错位。尽管合乎法理,它难逃“被商品化殖民”的原罪。
大学当兼容并包,思想开放,但前提是——它是片精神净土,具备独立开放的大学精神,能担起教书育人、供给知识营养的重任。若大学里漫溢的是浮躁之气,“象牙塔”式的文化围墙被商业之矛轻易攻破,纯净的校园氛围渗满了消费逻辑,那么,大学的独立灵魂必将日益消泯,教育也变得“市侩化”,承载着知识传授、文化守望等使命的大学,退化为物欲横流、价值迷失的“失乐园”。
“真维斯楼”固然是高校拥抱市场的产物,想必也让清华受益匪浅。但这般命名,委实有失体面。要知道,比起用人名冠名,它更为直观和具象,挑起关于“真维斯”的商品化想象。“真维斯楼”几个大字,就像是极具视觉冲击的营销符号。在张扬的商业标志下,被积压的无疑是教学楼的文化氛围。若没提示,谁又能想到,“真维斯楼”是供师生们“慎思笃行”的教学楼呢?
当高校跟商品玩起“暧昧”,失落也就成了大学精神的“面部表情”。“真维斯楼”的命名,注定无法给师生们提供“归宿感”“亲切感”,商业气息笼罩下的隔阂感,倒是会潜滋暗长。用冷冰的商品符号割断师生的归依情结,消减了人文关怀的温度。无怪乎有人搬出《诗经》中的句子——“哲人之愚,亦维斯戾”,讽喻大学的功利化之失。
“公司、商行、卡拉OK和超市乃至歌舞厅,大学一概不缺,唯独缺乏自己的理念”,学者张汝伦曾说。“真维斯楼”的出现,为大学掉入商业化泥沼新添了注脚。商品化想象的充溢,文化内涵的贫瘠,标注着大学精神的迷失,更呼唤大学的责任坚守与价值重塑。 (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