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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逃税,税务何以“闭一只眼”

发布时间:2011-05-22 07:26  来源:南方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黄老板这个月颇为郁闷。他在4月份刚做了一个两百多万的单子,有10多万元的利润。但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公司忘记给这笔单子及时“做账”,他就得多交差不多2万元的个税。如果没有疏忽,他每年有100多万的收入,但每月都可以按3000元缴纳个税。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所得税都通过各种操作规避掉了。“这并不是什么秘密,税务局也都知道是什么情况。”“大家打着‘税收筹划’的名头,干着避税的自欺欺人的事。”(5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个税征收实行累进税率,税基大税率就高,本来这是有利于调节纳税人的收入和财富的,但现实是很多高收入者并没有多缴纳个税。因为高收入者逃税是公开的秘密,所不同的是,低收入者知道但说不清楚,高收入者和税务部门说清楚了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低收入者乖乖地纳税,高收入者平平安安地逃税。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低收入者只要收入达到“起征点”就应合法纳税,是不该有怨言的。然而,高收入者凭什么就可以逃税,逃税可是违法犯罪行为!从税收政策上,我国允许合法避税,但绝不允许逃税。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在业内有一种共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最佳税收筹划方案,比如从事高科技、环保、惠农等项目,都有税收优惠。然而,有些个企和私企主以及高收入者,不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或钻税收政策漏洞避税,而是通过做假账非法逃税,比如把月收入10万元“做”成3000元,再比如,单给税收部门“做”一套账,甚至给地税部门一套账给国税部门又一套账。这是违法行为,而且把10万元“做”成3000元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富人通过所谓的“税收筹划”少纳税或不纳税,而普通工薪者收入单一是个十足的穷人也得纳税,比如三口之家一人上班,尽管总收入只有2000多元也得缴纳个税。如今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是的,“起征点”2000元是太低了。但是,让富人足额纳税更为迫切,然而,对此少有部门有所作为。富人逃税不是秘密,也不是难查,只是税务部门不较真而已。在富人逃税这一违法犯罪行为中,富人、税收筹划者或财会人员、税收人员都有违法嫌疑,但是,现实中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逃税富人极少,多数情况是因逃税犯罪的相关人员都能平安无事。

 穷人穷也得依法纳税,富人富却可以非法逃税,这公平吗,这合法吗?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尽管个税收入只占税收总收入的6.6%,但个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仍令国民内心五味杂陈,因为富人能逃税,公务员有很多免税项目,实质上个税主力军是普通工薪者,个税的增加即是普通工薪者负担的加重。税和死是人生必须的,是税就应“颗粒归仓”,绝不能想逃就逃,特别是不能让制度设计或潜规则为部分人群开一个口子。税务部门对违法犯罪的逃税行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着《刑法》的修改,对逃税行为的处罚轻了,然而,还应有一个的基本的底线:逃税可以逍遥法外,但是税收必须“颗粒归仓”。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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