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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不是“污染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1-05-17 18:07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建厂以来从未有过环保违规记录,又通过极为严格的ISO14000环保认证,一年前还通过上市前的环保核查,然而就是这个堪称“环保标兵”的浙江德清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却被曝出是当地居民“血铅超标”事件的“祸端”。

  (5月15日《新京报》)

 事情发生后,海久电池公司亦为自己辩白说:是那些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造成的,言下之意,与企业毫无关系。可是,就算那些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那也只能危害到自家人,也不可能导致那么多人血铅超标,更不可能污染到水渠,企业这种解释显然荒唐。

 如果说,污染企业站在自己立场上说话,管不了荒唐不荒唐,还可以理解,环保部门也积极帮着污染企业大做瞒天过海之事——建厂以来从未有过环保违规记录,又通过极为严格的ISO14000环保认证,一年前还通过上市前的环保核查;浙江省环科院的报告也称,所有调查对象(100%的团体、100%的个人)对周围环境现状认为较好或一般,无人认为周围环境现状不理想,这便无法理解。

 当然,说无法理解,应该是“理论上”的语境,实际上,环保部门“协助”企业污染,为污染企业大开绿灯、充当保护神的情况,早就不是奇闻,甚至都不是新闻。去年有报道说,福建省环保局两次越权为违规钢铁企业审批项目,甚至一份环评批复文件出现两个版本,导致有碧海“鱼仓”和“闽东夏威夷”美誉的福建罗源湾变成了“排污池”。当时有媒体评论质问道:“环保局咋变成了污染局?”而搜索相关新闻我们还会发现,“环保局变成污染局”的情况已经不胜枚举。

 环保局变成了“污染局”,已经是一个困惑了很多年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只要“发展”不要环境,官员只追求任期政绩,名利双收之后拍拍屁股走人,那么“发展压倒一切”的背景下,地方环保局的环保职能也就作废得差不多了;再就是,“猫鼠一家”的潜规则之下,一些地方官员和环保执法者大搞权力寻租。《经济参考报》曾报道说,受到环保部门特殊关照某企业负责人在行业会议上“介绍经验”说,在环评审批环节只要下足“功夫”,没有攻不下的堡垒,项目想做多大就做多大。可想而知,某些污染企业为何能顺风顺水,一边污染着,一边“从未有违法记录”,而且能通过严格的ISO14000环保认证和上市前的环保核查;环评机构又为何睁着眼睛说瞎话——100%的团体、100%的个人对周围环境现状认为较好;很多的环保局为何能变成“污染局”……这背后,是不是污染企业下足了“功夫”?

 饱受诟病而又坚挺不催的发展模式;不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权力寻租无处不在的大环境下;权力与权利生态的严重不对称,等等,共同造就了“污染保护局”问题。我们需要反思的,不仅有模式问题,更有制度问题。

(作者:马涤明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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