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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收费公路以“公”性

发布时间:2011-05-13 11:56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有报道称,几部委正酝酿公路收费整体下调,降低我国物流成本。

当前,过高的物流费用尤其是公路收费已经影响到国计民生。山东农民韩进因为自己种的卷心菜只卖8分钱一斤,绝望之下而自杀。两个河南农民用两辆套假军车牌照的大货车疯狂拉了8个月沙子,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吊诡的是,他们只挣了20万。

虽然社会对公路收费早已有诟病,但公路收费方却乐此不疲。比如广州市花都区的四角围收费站和龙口收费站仍然明目张胆地宣称要自己要收费50年,国家规定的30年收费最高期限形同虚设。

然而,这样“长命百岁”的收费公路却需要全民买单。从运输企业及其职工,到每条违规收费公路连结的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大至汽车家电、小至网购的一袋奶粉、一只土豆,链条上的每个人都在为这样的“买路钱”付出不合理的代价,这种传导在农副产品上的表现尤甚,在一定程度上已直接推动了物价的上涨。

此前,审计署的调查显示,18个省市19万公里中的8.68万公里收费公路中,用来还贷的钱不及所收过路费的1/10,远远低于规定的70%的比例。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再把经营性公路转为上市公司,重新审批后长期延长收费期限。审计结果发现,收费公路数十亿资金闲置、挪用,还有大量服务设施收入、广告收入被转到账外,其中一些被用于发放奖金、福利。

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巨额资金都到了谁的手里?有没有人告诉公众一个清楚的答案?

公路归根到底是公共资源,否则,“公路”就成了“私路”。收费公路的根本性质是“公”,不能让收费站成为国家经济血液运行中的“血栓”,姑息一部分人如蚂蝗吸血,获取不正当私利,损害全民的公共利益。

(作者:邢 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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