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切换图片

“永不酒驾”不是一句“校园民谣”

发布时间:2011-05-13 07:04  来源:浙江在线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料图

    高晓松9日晚因涉嫌酒驾致四车连撞被警方带走,酒精含量达243.0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三倍。据知情人透露:高晓松接受完调查后,现暂已离开警局。(5月10日法制晚报官方微博)

    5月1日起施行“醉驾入刑”,不管是作为普通公民还是作为明星,高晓松成为“同捉的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过,值得关注的是,高晓松在““悔过书”上写下了“对不起!永不酒驾!”。虽然高晓松这份悔过书不是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但它应成为高晓松认罪和改过自新的姿态,更应面向广大公众。

    有消息说,这回高晓松的“达人秀”评委当不成了。网友说得好:醉酒还驾车,缺乏公德心怎能做评委?! 只要上网搜索明星酒驾、肇事逃逸和吸毒等,立马就蹦出若干词条,涉及到的公众人物可谓“济济一堂”。在谈酒色变的当下,即便面对死亡和牢狱之灾的威胁,明星们依旧我行我素,吐着酒气狂奔在路上,有人从此走上不归之路。个别明星面对惩罚与指责,不是选择主动认错道歉,而是辩解逃避,甚至肇事逃逸、花钱消灾、雇人顶罪……但愿高晓松的悔过书是一次痛定思痛之后发自肺腑的心灵忏悔。

    在一个充满浮躁、虚荣、奢侈的社会环境里,人们没有奢望公众人物要做得普通民众更好,为大众树立一个模样公民的样板,只要求他们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别拿自己与别人的生命儿戏。然而,这最后的底线,明星们也未必能坚守。作为性格直率的音乐人,高晓松曾感慨:“当下中国音乐人活得太没有尊严!”尽管这句感言是针对音乐版权说的,但用在娱乐界明星的社会责任缺失上更为贴切。一个不尊重法律、不尊重粉丝、不尊重公德、不尊重社会的明星何谈尊严?!

    此间音乐节主办方联系高晓松,对方表示:“事情已经解决,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周日会如约与老狼等参加音乐节。”如果高晓松真能带罪参加音乐节,那么,警方理应作出一个合乎法理的解释。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醉驾入刑”不是随口哼唱的民谣,不管他是什么人,都不能犯了事向警方打一欠条而逍遥法外。(梁江涛)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