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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驾器官捐献”尚须迈过三道坎

发布时间:2011-05-01 07:15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表示,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4月25日 《西安晚报》)

  

 据卫生部数据显示,国内每年约有100万人等着“换肾”,约30万人等着“换肝”,等待心、肺、小肠、脾、胰等其他器官移植的约有20万人,而有幸能顺利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只有1.3万人。可见,我国从“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开始破题,建立第一个专门的器官捐献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据统计,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约有10万人,如果具备了一个高效的捐献体系,并采集到一定比例的器官,能很大程度缓解移植用器官紧缺的局面。问题是,推行涉驾器官捐献制度,尚有相当漫长的路要走,其间至少要迈过三道坎。

 其一,要迈过观念坎。中国人都讲“死要留全尸”,尤其是人们在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与死相关,更是显得很不吉利。再者,亲人遭遇车祸身亡,身体已经面目全非,家人再也不忍心让其身上因捐献残缺更多器官了。

 其二,要迈过法律坎。相关法规的模糊表述以及可操作性不强,也使现实中本就少量的捐献一次次流产。比如,那些自愿捐献器官的司机,即便在生前完整地填写了捐献意愿登记等法律手续,可一旦遭遇车祸去世后,其家属仍然会阻挠医护人员,致使人体器官因错过最佳摘取时间而丧失功能。问题是,目前没有相关配套法规,能够制约、纠正和惩戒这种阻挠。

 其三,要迈过管理坎。参照世界上捐献率较高国家的经验,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落差仍然是巨大的。捐献器官始终是紧缺的公共资源,因此,在获得器官之后,如何有效地分配利用,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管理缺位,造成分配不公,势必会挫伤人们器官捐献的积极性。

(作者:张西流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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