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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首季个税大增看二审起征点之必要

发布时间:2011-04-25 11:33  来源:燕赵都市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2日下午在北京闭幕。吴邦国委员长表示,国务院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对草案总体表示赞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还要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4月22日《新华社》)

 也就是说,个税草案最起码还要经过两个阶段:全文公布征求意见阶段,然后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审议。人大常委会不草草通过个税草案,说明个税起征点等问题不但在社会中争议很大而且在人大会议上不同意见和分歧也很多,也说明人大对个税草案是充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的。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确定要考虑三个因素。首先要考虑发挥个税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功能。这包括两个方面:调节国家与个人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过高收入者与过低收入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个人所得税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制定时就是要发挥其抑制过高收入的作用;其次要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即:利用税收杠杆刺激消费、启动消费、提振消费。消费倾向最强的低收入阶层和对提升消费层次欲望最高的中产阶层是主力军,也是税收刺激的主要对象;再次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得维持基本生活消费所需收入不被征税。我认为,这次个税修正案草案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恐怕仅仅考虑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一个方面。

 财政部数据显示,一季度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2038.46亿元,同比增长37%,比去年同期增速加快15.7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8.7%,说明提高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在生产要素分配中的比重的改革目标进展并不明显。1-3月,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看,工资薪金所得税、劳动报酬所得税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36.4%和30%。与此同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0.7%,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7.9%,而工薪所得税、劳动报酬所得税增长竟然高达36.4%和30%。我认为,这些数据说明个人所得和劳动所得的税负确实需要继续降低。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把经济增长拉动力转变到以内需消费为主上,这就要求实行刺激内需和消费的税收政策。而持续多年的税收每年高达百分之二三十的增长速度说明,我国有通过减税来刺激经济和消费的基础和空间。高于职工、劳动者工薪和报酬增速几十个百分点的个人所得税不但有大幅调低空间,而且没有不下调的理由。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起征额度提高到3000元并不算高,这个额度只是考虑个人基本生活保障,而没有考虑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和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笔者看,调整为5000元较为合适。据介绍,提高到3000元,与2010年相比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经过推算若提高到5000元,大约减少税收1650亿元。一季度个人所得税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才占整个税收的8.7%,因此,提高起征点对税收影响不大。而这1650亿对于工薪收入不高的职工,作用却是巨大的,如果这1650亿元用于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是巨大的。这种对经济的拉动,能够从被拉动的生产、销售增长环节增加税收收入,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事。

 无论争议多么激烈,无论专家有多少论点来论述不是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但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额度是最为直接、最为简便,也是百姓最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做法。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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