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最新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出整体部署,改革时间表已确定。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重庆晚报》4月10日)
尽管“甩掉两头、留下中坚”的改革思路,公益分类以及改革总体目标等方面,都考虑得非常稳妥、周全和详细,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笔者发现,无论是前两年推行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还是眼下事业单位整体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部署,大都由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联手“操办”,既没听到改革“当事人”充分发出声音,也没见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当然,人们有理由相信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水平和能力。但事业单位改革,与改革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福利标准和生活来源,特别敏感,也容易产生矛盾。而相关部门和专家们,高居“庙堂”,既难以深刻体会到广大“当事人”的感受和期望,也不好把握制度改良对象的承受底线。
目前,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情况之复杂,矛盾点之多,利益涉及面之广,超出常人想象。仅从收入来源上看,就有“参公(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倘若按照服务领域、治理结构等方式划分,种类就更加繁多。这样复杂的架构,也就注定了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实,对于事业单位改革,赢得“当事人”的力挺,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做法。譬如,美国2005年明尼苏达州设计了全州范围的教师工资绩效变革计划,整个改革,都让教师全程参与。
很明显,即将推行的事业单位改革,要经过广大一线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广泛讨论,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才可能得到改革“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笔者建议,这项关乎我国事业单位庞大群体的改革,一定要多问计于“当事人”,听听“当事人”的声音,而不能闭门造车。(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