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下调网银单笔及每日累计转账上限的公告,如有银行将单日金额上限由5000元调整为500元。这意味着,对于未开通网银专业版的用户来说,买超过银行限额的东西,或将面临网购支付的困难。而对于银行方面“为防范钓鱼网站”的说法,坊间存有质疑。(4月11日中国广播网)
对于银行降低网上支付交易风险,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的说法,不是消费者不领情,而是银行的“好心”给消费者带来了太多的不便,甚至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比如单日交易金额上限由5000元调整到500元后,意味着消费者的选择权被大大压缩,面对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很多东西恐怕都不能方便购买。
银行的服务本应该提供给客户更多的方便,更多的选择。当然,在提供服务的同时,理所当然地应该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这是银行应尽的义务,但方便与安全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立关系,换言之,二者并不矛盾。保障安全是一种技术或制度层面的问题,而方便则是服务的本真。如同保障5000元资金的安全与保障500元资金的安全并没有本质不同,难道下调交易限额之后账户就安全了?钓鱼网站就不存在了?如此掩耳盗铃之举显然不是治本之策,反过来倒像是逃避责任的借口。
值得注意的是,网银支付限额下调的背后,却不时出现利益争夺的魅影。个别银行只调整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网上交易支付限额的做法,其深层次的原因恐怕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利益层面上出现分歧。换言之,是通过下调限额来获取更多利益筹码。不得不说,如此做法恐怕会贻害无穷。首先,这种利益争夺,又将消费者的利益与权利当成了炮灰,必将引来消费者反感,也会影响银行自身形象。其次,网购的发达本是经济技术发展下的市场幸事,如果因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争夺而导致内耗过大,网络购物受到影响,那么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而一个不尊重消费者的市场,一个不尊重消费者的金融环境,也很难让人看到良性健康发展的未来。
银行若真是为消费者着想,不应简单地下调网银支付限额,而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切实保障支付安全,这才是正道。否则,只靠下调支付限额,安全却没有根本保障,自身的权利却被大大压缩,这样的好意公众注定不会领情。若对消费者权利的压缩是为了争取自身的利益筹码,恐怕就更不得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