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镇江市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5万套(间),保障房建设目标未完成将坚决问责。昨日《京江晚报》上报道的我市今年针对保障房建设的任务和决心,不仅让众多老百姓看到了住有所居的希望,这个实在的民生项目,也体现了政府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
可兴奋之外,我们还有着更多的疑问。市政府与13家单位签责任状,要求于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年底考核验收时,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将坚决问责。然而,市政府具体将如何进行考核验收,由谁来负责考核验收,如果完不成目标任务,这些责任主体又将受到怎样的问责、什么程度的问责?
要完成的不仅是数量,这一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我们关心的同时还有质量。报道中指出,从今年起新建保障性房源必须按成品住房标准建设,各投资公司一律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那么这个标准的具体规格是怎样,会不会因为收益率不及商品住房,出现个别投资公司偷工减料的可能?
老百姓最为关注的,还有一个保障房的分配问题,毕竟在中国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分配有失偏颇”的丑闻可谓屡见不鲜。此次刘捍东市长特别强调,公共租赁房主要面向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那么,这个保障房又将如何分配,申请标准和要求是怎样的?
这些担忧不是杞人忧天,更不是问责。相反,它体现了老百姓对保障房建设这一民生工程的密切关注和企盼。比如,笔者以为,是否可以像同为民生工程的黑臭河流整治那样,一事一报,拿出铁腕的作风和手段出来。让老百姓看得见,让大家心里够明白。
保障房建设,牵动的是我们这个城市里的万千家庭,关系的是以后成百上千可能落户镇江、扎根镇江,为镇江城市建设贡献力量的“外来户”。如何落实做好,保质保量地完成目标,如何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这些都考验着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民服务的态度和决心。我们期待相关部门拿出进一步具体实在的行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