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这些有钱人,能够轻松过了审批关,到得了公示环节?前面的关口为何失灵?
如果不是对保障房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果不是网民围观质疑,如果不是有关部门能够积极回应进而调查,一些身居“豪宅”、拥有上百万资产的有钱人们,就会住上原本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保障房。那就真是对保障房制度的一大嘲讽了。
今年1月以来,深圳已查出45例保障房申请造假者。在25日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就3名申请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公开听证,尽管网友认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三年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处罚太轻,但这已非问题关键。从总体上看,这一事件也恰恰表明了保障房公示的重要,表明了职能部门的履责,更表明了网络监督是管用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这些有钱人,能够轻松过了审批关,到得了公示环节?前面的关口为何失灵?难道真的只是面对一大堆材料发指示、作鉴别?难道真的忙到没有工夫去核实申请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显然,行政处罚听证会不能解开公众心中的这个疑团,还有必要对涉事的公务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才能把疑团解开。
从公布的第二批涉嫌作假的25名保障房申请人的情况看,如果审批关口的公务人员能够履行责任,弄清真假应是不难的,而且保障房制度原本就赋予了他们必须辨明真假的责任。有11人曾有买房记录或有私房宅基地,有18人家庭资产超过32万元的限额,其中又有4个申请人的资产在100万元以上。这些情况,询问其本人当然得不到正确答案,但只要劳动尊驾到房管所、银行等有关单位和街坊邻居那里跑一趟,就能查出个子丑寅卯来。
问题的深层原因或许不在于把关人员的懒惰,更可能是申请人通过金钱利益、人情关系等进行深度勾兑,结果便使把关人员弃守了心中的防线,打开了制度的堤坝。尽管目前没有实际调查,不宜胡乱猜想,但潜规则在多个领域的畅通无阻,往往是导致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根源。
事后的严厉处罚,不能止于让那些想占便宜的有钱人收手,更重要的在于把关人员的严厉把关,不受诱惑,秉公办事。这第一关把严了,才能节约行政成本,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如果政府不能为穷人真正办好实事,如果连穷人的房子都有人伸手,连穷人的奶酪都有人动,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很受伤。(李光东)